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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事项审批

 
办理机构: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畜牧路东段福彩大厦
联系人 王红芸 张赫夏 联系电话 0371-65506795、65906119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资料;

  2、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承办人员对所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

  3、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4、受理申请的,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承办人员报局领导、厅领导进行审查、会审;

  5、会审过程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承办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6、由省民政厅作出是否同意的预审意见或初审意见并及时送达申请人;

  7、准予注销登记的,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 30天
受理条件:

  1、自行解散,或者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

  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材料明细: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财产清算报告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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