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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办理机构: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 职业技能开发处 受理地址: 郑州市政三街4号
联系人 于红 联系电话 0371-65907612
办理程序:

  建立所(站)程序:

  1、建所(站)单位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查;

  3、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颁发许可证。

  证书核发程序:

  1、鉴定所(站)填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打印“职业资格证书”;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验印;

  3、鉴定所(站)将证书送达鉴定合格人员。

办理时限: 职业技能鉴定30个工作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建立所(站)受理条件:

  1、具有相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符合资格条件;

  2.鉴定成绩经过审核合格;

  3.证书打印规范无误。

材料明细:

  建立所(站)资料:

  1.申请报告;

  2.相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明录材料;

  3.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证明材料;

  4、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和考评员的相关资料;

  5.管理制度。

  证书核发资料:

  1.鉴定计划;

  2.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3.个人登记表;

  4.证书及数据。

收费情况: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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