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 职业技能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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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郑州市政三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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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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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371-6590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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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建立所(站)程序:
1、建所(站)单位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查;
3、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颁发许可证。
证书核发程序:
1、鉴定所(站)填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打印“职业资格证书”;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验印;
3、鉴定所(站)将证书送达鉴定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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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职业技能鉴定30个工作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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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建立所(站)受理条件:
1、具有相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符合资格条件;
2.鉴定成绩经过审核合格;
3.证书打印规范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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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建立所(站)资料:
1.申请报告;
2.相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明录材料;
3.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证明材料;
4、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和考评员的相关资料;
5.管理制度。
证书核发资料:
1.鉴定计划;
2.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3.个人登记表;
4.证书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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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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