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公务员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公共服务 > 行政审批 正文
 
 
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 职业技能开发处 受理地址: 政三街4号
联系人 张杰山 联系电话 0371-65907612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查;

  3、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文批准并颁发许可证。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中外合作办学协议;

  2.符合中外合作办学要求条件;

  3.提供材料翔实有效。

材料明细:

  1、正式设立申请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4、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合作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

  6、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7、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收费情况:

免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2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