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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的审核

 
办理机构: 河南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受理地址: 河南省水利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 刘明华 焦振峰 联系电话 0371-65571207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刘明华焦振峰

  三、审核:规划计划处处长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60天
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2、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对规划的防洪工程建设影响不大或者有替代补偿措施,对上下游、左右岸防洪除涝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较小;

  3、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安排、运用方式符合流域、区域和城市综合规划或防洪除涝规划的要求;不同设计标准洪涝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程度较小;

  4、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材料明细:

  1、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申请书;

  2、工程项目建设缘由与建设依据;

  3、工程位置、规模、任务、总体布局、实施计划;

  4、工程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范围、工程设施情况及建设计划;

  5、工程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对规划防洪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或者替代补偿措施;

  6、工程建设和运行调度方式对防洪除涝的影响分析以及洪水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分析;

  7、附图:工程位置图、工程总体布置图、工程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范围图、工程项目与规划防洪工程建设关系图、替代补偿措施布置图、各种设计条件下工程对上下游水位影响示意图、工程对防洪影响示意图等。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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