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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初审

 
办理机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6号省医药大楼三楼行政事项受理厅
联系人 陈连东 联系电话 0371—63293866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审批:省局相关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送达:由行政事项受理厅送达。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申请GLP检查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除应具备符合GLP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外,还应按GLP要求开展6个月以上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申请GLP检查的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项目应与本机构的研究条件和专业特长相适应。

材料明细:

  1、填写《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和电子软盘; 2、药物研究机构备案证明文件;3、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查的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等;4、机构概要(1)机构发展概况(历史沿革情况,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的时间与经验,按GLP开展工作的时间和经验等);(2)机构组织框架图;(3)实验设施平面图(包括机构的整体平面图和外观照片,GLP与非GLP区域平面图,实验室、动物饲养室及管理区域平面图);5、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机构管理部门的设置情况,供试品保管、动物饲养与管理、病理检查及质量保证等部门职能概要,管理制度目录,属非独立法人单位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应说明机构的隶属关系);6、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专题负责人的履历、培训经历及工作业绩等;7、机构人员的学历、专业构成情况与培训情况,质量保证部门的组成情况;8、动物饲养区域及动物试验区域情况(1)动物收容能力(大动物、小动物,屏障区与非屏障区);(2)动物饲养区人流、动物流、物品流、污物流、空气流等流向;(3)环境条件(温湿度、照度、噪音、洁净度、换气次数、压差等);(4)饲料、饮水、垫料等动物用品来源与检测频次;(5)微生物监测状况;(6)功能实验室、化学及生物污染特殊区域的环境控制状况;(7)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使用状况;9、机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购置日期、生产厂家、型号);10、标准操作规程目录;11、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实施情况。(1)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实施程序(安全性试验流程图);(2)近三年来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工作情况(GLP、非GLP试验)。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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