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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办理机构: 省地税局 受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2.主管地税机关受理;3.受理机关审核;4.发给领购簿。

办理时限: 20天
受理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证。

材料明细:

  1.经办人身份证明;2.税务登记证件或其他证明;3.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4.按规定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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