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提交“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报表”及相关其他材料、我委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2、进行实地审核;
3、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发出许可证。
申报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分为收购企业、专营企业和加工企业。收购企业和专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收购、储藏、运输和销售条件,并配备中药材质量管理人员;专营企业必须为医药商业企业,并具备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上述条件的甘草、麻黄草种植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可单独申请收购许可证。出口企业出口本企业人工种植基地的专营产品可申请收购许可证。
1、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报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国家统计局E102-1和E103-1表);
4、企业中药材质量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