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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有完整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3、企业法人代表必须了解和承诺遵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有关企业活动的规定,自觉履行相应义务;
4、有正确、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工艺要求,必须具备规范的厂址位置图、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关键设备一览表等有关资料;有保证安全生产和过程质量控制的生产设备;
5、具备符合标准的计量和检验设备;监控化学品的检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
6、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废”处理记录完整;
7、有完善并能有效运行的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有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8、有健全的履约组织机构,有接待国际核查的设施代表,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它履约人员;
9、有国家其他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和使用该监控化学品所必需的相关证件;
10、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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