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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审批

 
办理机构: 省地震局 受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资格审查、省安评委评审、局长会议研究、印发审批决定、发布公告颁发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20天
受理条件:

  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4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质、工程地震专业必须各有1人以上;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用软件系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独立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编写工作报告的能力;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有健全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材料明细:

  1.资质申请表;2.法人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各人执业资格证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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