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申请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或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向社会公示。
2、按照《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审批并报国家科学技术部备案。
3、颁发由科技部统一制作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1、申请报告;
2、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3、设奖组织或者个人的基本情况;
4、承办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情况;
5、评审机构组成人员情况;
6、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7、奖励经费来源证明;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