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河南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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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11号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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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王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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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371-6595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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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受理合格齐全的申请材料;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
3、整理材料,呈报审批;
4、下达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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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申请举办人才交流会(活动),应当自举办之日15日前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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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1、关于举办人才交流会(活动)的请示;
2、《才交流会(活动)审批表》;
3、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4、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人才交流会(活动)会场平面图;
6、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7、拟刊播的启事文稿(一式三份);
8、主办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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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关于举办人才交流会(活动)的请示;
2、《才交流会(活动)审批表》;
3、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4、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人才交流会(活动)会场平面图;
6、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7、拟刊播的启事文稿(一式三份);
8、主办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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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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