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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全省范围内人才交流会(活动)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人事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11号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 王红蕾 联系电话 0371-65956931
办理程序:

  1、受理合格齐全的申请材料;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

  3、整理材料,呈报审批;

  4、下达审批意见。

办理时限: 申请举办人才交流会(活动),应当自举办之日15日前报批。
受理条件:

  1、关于举办人才交流会(活动)的请示;

  2、《才交流会(活动)审批表》;

  3、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4、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人才交流会(活动)会场平面图;

  6、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7、拟刊播的启事文稿(一式三份);

  8、主办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材料明细:

  1、关于举办人才交流会(活动)的请示;

  2、《才交流会(活动)审批表》;

  3、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4、人才交流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人才交流会(活动)会场平面图;

  6、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7、拟刊播的启事文稿(一式三份);

  8、主办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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