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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设立事项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人事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11号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 王红蕾 联系电话 0371-65956931
办理程序:

  1、受理合格齐全的申请材料;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

  3、整理材料,呈报审批;

  4、依法作出书面决定;

  5、颁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办理时限: 30天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1)、提交《成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书》。

  (2)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当提交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当提交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3)资产证明。由有关部门出具的开展人才中介服务必备经费的出资验资证明文件。

  (4)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大专以上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人才中介服务培训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健全可行的工作管理规则。

  (6)拟开展的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

  (7)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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