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的原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有关材料后,应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完整、真实。经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和《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一式三份)。分批或者集中将本单位三类人员向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生产考核申请。
4.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合格的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5.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