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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

 
办理机构: 河南省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102号
联系人 郭明军 联系电话 0371—66257329、66255529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送报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核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进行审核,由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将审批意见在建设厅公开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进行公告、告示,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材料明细: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7、工作场地平面图及实验室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书等房屋使用权的证明。租赁协议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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