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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滞洪区管理范围内避洪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水利厅防汛办公室 受理地址: 河南省水利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 于天洪 联系电话 0371- 65571584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于天洪

  三、审核:防汛办公室主任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20天
受理条件:

  市水利(水务)局、省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5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的初审请示文件、《河南省滞洪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材料明细:

  1、建设单位申请;

  2、有水利乙级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市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五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5、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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