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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水域纳污能力)审核

 
办理机构: 河南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 受理地址: 河南省水利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 王鸣镝 联系电话 0371- 65571273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王鸣镝

  三、审核:水政水资源处处长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60天
受理条件:

  1、施工单位和企业提出申请;

  2、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大型建设项目、省际边界河流、排放废污水含有剧毒、致癌物等情况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入河排污口设置或变更工程完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材料明细:

  1、排污口设置或变更申请书;

  2、水域状况报告;

  3、环境影响报告;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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