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水政水资源处
三、审核:水政水资源处处长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1、报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2、取水许可预申请;
3、建设项目立项;
4、取水许可申请;
5、取水工程竣工后核查;
6、核发取水许可证。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2、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的简要说明;
3、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取水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5、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人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