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由行政服务大厅
二、办理:王双琪
三、审核:防汛办公室主任
四、审定:主管厅长
五、告知:行政服务大厅
市水利(水务)局、省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5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的初审请示文件、《河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1、建设单位申请;
2、有水利乙级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市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五个(享有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市、县水利(水务)局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5、流域机构或省水利厅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