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
3、省卫生厅审核批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或建设单位
1、建设项目(放射卫生防护设施)卫生审查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3、主管部门批准的基建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
4、项目环境方位图;
5、项目工作场所建筑设计图;
6、建设项目防护设计说明书;
7、经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8、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地址文件;
9、有关水文、气象、地质资料;
10、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收费情况: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