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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核

 
办理机构: 河南省卫生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纬五路45号
联系人 韩玉敏 联系电话 0371-65927595
办理程序:

  1、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医疗广告证明》申请表(到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

  2、所在地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

  3、省卫生厅审核出证

办理时限: 自省卫生厅正式受理之日起5天
受理条件:

  本省区域内按规定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

材料明细:

  1、《医疗广告证明》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与医疗广告内容有关的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任职资格证及复印件;

  4、涉及有关医疗设备应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注册证》;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营业登记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6、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其中电视广告应提交镜头脚本;广播广告应提交文稿和录音磁带,且文稿与录音带应当一致;平面广告应提交作品样稿;

  7、其他。

收费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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