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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跨市(省辖市)旅客运输、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事项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受理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河南省交通厅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 陈瑞瑞 联系电话 0371-61765386
办理程序:

  1.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和《道路客运许可申请材料》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分别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申请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决定道路客运线路经营许可的或在许可过程中需要组织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3.受理的申请许可事项在"河南运政信息网"(以下简称"运政网",网址http://www.yz.ha.cn),予以公示,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在该网站陈述意见,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在做出行政许可之前,在运政网予以公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许可机关接到听证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5.对道路客运班线申请予以许可的,在《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申请表》或《河南省(跨区)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表》上进行许可审批;

  6.被许可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运管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属于班车客运的,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式的班车客运标志牌尚未制作完毕后的,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省际客运班线: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与所申请线路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或者企业等级的有关证明;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状况、座位数等;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5)、填制《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申请表》(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构索取)一式陆份;6)、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7)、《道路旅客客流调查表》(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构索取);8)、进站方案。与始发站、终到站及中途停靠站签订的进站意向书,一式贰份;9)、运输服务质量承诺;10)、办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委托书;11)、申报客运班线走向图。

  2、跨区客运班线: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与所申请线路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或者企业等级的有关证明;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状况等;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5)、填制《河南省(跨区)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表》(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构索取)一式肆份,其中进站协议一式贰份;6)、办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委托书;7)、申报客运班线走向图。

材料明细: 同受理条件。

收费情况: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证20元,《道路运输证》每证10元。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5]15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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