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公务员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公共服务 > 行政审批 正文
 
 
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理机构: 河南省农业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北林路1号
联系人 联系人:陈国才 联系电话 0371-65918871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河南省农业厅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初审。

  2.项目审查。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考核、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质性现场考察。

  3.办理批件。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根据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考核、评审意见或专家组审查意见,办理批件,批件由农业厅行政服务中心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5 天)
受理条件:

  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材料明细: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和加工人员资质证明

  (3)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4)种子经营场所照片

  (5)企业资质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收费情况:

  5元/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2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