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公务员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公共服务 > 行政审批 正文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

 
办理机构: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受理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2号 供销大厦五楼
联系人 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371-65972225
办理程序:

  说明:办理该事项的详细程序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书(申请书的示范文本附后)。

  2、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核查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附:(1)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的文件复印件(2)委托编制“报告”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3)“报告”编制单位的地质矿产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4)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对“报告”的评审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评审备案证明。

  4、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涉及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权益的,应附矿权人同意压覆其矿权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协议(合同)一份。

  5、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应附矿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初审)意见。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说明:受理该事项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

  《材料明细》提供的材料

材料明细:

  说明: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人向厅行政服务窗口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4、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会审;

  5、对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作出是否批准压覆矿产资源决定;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提出是否同意压覆的审查(初审)意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2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