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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初次登记

 
办理机构: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受理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2号 供销大厦五楼
联系人 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371-65972225
办理程序:

  说明:办理该事项的详细程序

  1、申请人向厅行政服务窗口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4、受理探矿权申请的,申请人缴纳登记费;

  5、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会审;

  6、探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依法组织听证;

  7、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

  8、准予登记的,申请人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价款后,领取勘查许可证;

  9、不予登记的,向申请人送达不予登记通知书,

  10、定期对发证情况予以公告。

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说明:受理该事项必须具备

  《材料明细》提供的材料

材料明细:

  说明: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4份);

  2、申请区块范围图(1份);

  3、申请人资质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资金证明。计划项目需出具计划文件,非计划项目需出具银行资金证明(1份);

  5、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交通位置图(1份);

  7、勘查实施方案(设计)及工程布置图(3份);

  8、市场项目应提交委托勘查协议或合同(1份);

  9、合作勘查项目应提交合作勘查合同(1份);

  10、招标、拍卖或挂牌受让探矿权的应提交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和缴纳价款发票复印件(1份);

  11、受让矿产地探矿权的应提交《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核收证明》复印件和价款已处置的有关证明(1份);

  以上申报资料应附申请登记书数据软盘。新设项目申请面积原则上应大于一个基本区块。申请登记范围在一个市辖县行政区内,按上述要求报送资料,如果跨其他市、县的,则按增加的市、县个数增加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和勘查实施方案(设计)及工程布置图的份数。

收费情况:

相应的收费请参考“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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