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受理。农业厅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如下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3.办理批件。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提出审核,经主管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批件由厅行政服务中心送达申请人。
1.《对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申请表》
2.对外提供的种质资源说明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