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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审批

 
办理机构: 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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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厅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如下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3.办理批件。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提出审核,经主管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批件由厅行政服务中心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1.《对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申请表》

  2.对外提供的种质资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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