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企业申请;2、省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审定;3、报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报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品种特征、特性、生产性能、遗传性状稳定,与其它品种有明显的区别;2、经中试、区域试验增产效果明显;3、品质、繁殖率和抗病力等有一项或多项优良性状;4、生产性能指标应有畜牧行政管理机构指定的畜禽品种检测机构签署检定意见。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