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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的审核、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林业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纬五路40号
联系人 杨文培 联系电话 0371-65907866
办理程序:

  1、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①申请人向采集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③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

办理时限: 20日内。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受理条件: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证明其采集目的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4、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和方法;

  5、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培育基地规模、技术力量、市场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法;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其他用途的,提交相关背景资料。

材料明细:

  同受理条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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