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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占用林地审核

 
办理机构: 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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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申请;

  2、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地勘察审核;

  3、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报省(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林地权属证明;

  4、林地可行性使用报告;

  5、补偿、安置协议;

  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7、恢复植被的措施。

材料明细:

  同受理条件

收费情况: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六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四元;

  3、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八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十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三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二元。

  6、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上述规定标准二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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