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一次性发给不超过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未纳入国家鉴定的工种)的,可一次性发给不超过7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性质的职业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可一次性发给不超过1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求职成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等有效材料,可一次性发给不超过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