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公务员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公共服务 > 涉外办事 > 常见问题 正文
   
【字体:
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后赴港澳地区的通行证如何办理?

  郑州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后,郑州公民申请短期往来港澳地区,除国家公务员、金融、财税、涉密人员、国企负责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外仍需提交单位意见外,其他人员在申请时无须提供单位或公安派出意见,但仍需提交短期往来港澳地区的相应证明材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2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