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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如何处理?

  遇到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医院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发给《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告知单》,医保对象凭《告知单》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验卡,或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障卡服务点办理验卡、换卡手续。遇到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验卡、换卡手续。

  医保对象在急诊或门诊大病医疗时,遇到社保卡或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可先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及时办理换卡手续。本次的医疗费可在一个月内,凭医院门诊办公室加盖印章的《就医卡损坏告知单》、医疗费收据和新换发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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