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发布“五停”工作指引
遇到暴雨等严重灾害时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8-15 11:30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8月10日,《平顶山市“五停”工作指引》公布实施。该指引进一步建立健全暴雨、严重洪涝等灾害情况下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五停”),不断强化预警与响应联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该指引明确,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市防指启动防汛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Ⅱ级及以上预警或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暴雨将(或已经)造成重大以上洪涝灾害、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等重大险情,市防办组织专家会商研判,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实施“五停”的建议。

  该指引还规定,除承担防汛抢险救援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五停”区域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五停”措施。

  停课范围为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停工范围为在建工地和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不含生产性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停产范围为各类生产性企业;停运范围为所有道路车辆,抢险、救援、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停业范围为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商店、餐饮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休闲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会展等。

  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涉及民生的单位和参与防汛抢险救援的单位不在“五停”范围之列。

  “五停令”由市防办提出实施建议,经市防指指挥长或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当暴雨、洪涝严重威胁区域危险解除时,市防指及时终止“五停令”,并向社会发布“五复”(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通知,全面实施“五复”措施。

责任编辑: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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