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6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21〕6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2021〕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于报告期满10日内向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期分别为第一季度、前5个月、上半年、前8个月、前三季度、前11个月),2021年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扛起属地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审计监督。省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1.围绕打造10大新兴产业链,健全以省领导为链长的推进机制,制定省市互补衔接的支持政策,重点培育10个千亿级产业集群、100家引领型企业和100个高水平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基础较好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及网联汽车5个产业,重点突破新技术、发展新产品,强化协作配套能力,推动规模和质量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有一定基础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网络安全、智能传感器3个产业,积极引进头部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尽快做优做强。(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处于起步阶段的5G、新一代人工智能2个产业,深入拓展应用场景,强化示范应用,抢占发展先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对于有前景、有条件的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加强跟踪研究,力争实现突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产业升级换代

  6.围绕打造6个战略支柱产业链,针对断点堵点实施延链补链,提升装备制造关键基础件供应能力,推动智能化、成套化和服务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绿色食品业瞄准细分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份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增强电子制造竞争力,加快发展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整机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先进金属材料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合金钢、新型铝合金、超薄铜板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展新型建材,依托骨干企业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轻纺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发展品质服装、智能家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钢铁、铝加工、煤化工、水泥、煤电等产业绿色、减量、提质发展,实施钢铁企业重组整合和装备大型化、产能保持在3000万吨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合理布局铅锌高端加工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跨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再推进5万家企业上云,选树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演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6.深入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试点,培育3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创建5家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提升研发设计、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物流运营体系建设,持续提升航空、冷链、快递、电商等特色物流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争创1—2个国家级物流枢纽。(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郑州商品交易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支持郑州等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高校院所等科研资源,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条的科研孵化园区,完善创业扶持、样品试制、知识产权、市场推广等服务功能。(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及郑州、洛阳、新乡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壮大家政、育幼、养老、健康、旅游等“幸福产业”,推进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20.聚焦土地、资金、平台等关键要素,做好工业用地收储、标准厂房建设、手续报批等准备工作,为项目尽快落地创造条件。(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打造创新平台,吸引企业落户,服务产业发展。(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和产业基金的作用,开展资本招商,提供招商项目融资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准确把握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精准寻找与目标企业的契合点,理解企业家产业投资路线,产生共鸣、建立信任,支持企业做优做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省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省市县三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直通车和联审联批协调等四个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深入推动我省与京沪苏浙等地战略合作,推进技术转化转移合作机制建设,练强内功、借好外力,加快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五)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

  26.充分发挥国家超算郑州中心的算力支撑作用,在精准医学、生态保护、装备制造等8个领域实施10项以上超算创新生态专项。(省科技厅牵头,省大数据局及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快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拓展绿色高产高效农作物新品种、大马力无人驾驶拖拉机等创新成果应用。(省农科院、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快超短超强激光平台等项目建设,重点在地下工程装备、光通信、诊断检测、高端轴承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平台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动黄河实验室建设,在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水沙科学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进展。(省科技厅、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发挥好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推广“研究院+创新平台+合作项目”运行模式,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转化通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原始创新,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科技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智慧矿山成套装备、小麦新品种选育等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33.强化郑洛新自创区龙头带动作用,用好20条支持政策,在全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推广,做实“一区多园”,放大自创区的集聚效应。(省科技厅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郑州、洛阳、新乡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推动中原科技城、郑开科创走廊等创新功能区综合开发,促进新兴业态集群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及郑州、开封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推动高新区创新提质发展,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模式,带动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6.积极对接创新优势区域,深化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推动上海药物所河南中药创新研究院等项目落地,开展创新资源共享、科技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37.完善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扶持政策,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等制度,加快科研院所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完善柔性引才机制,鼓励各地在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拉高标杆,敢于创新,以贡献为导向,在荣誉称号、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推动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成投用,引育一批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快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载体。(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实施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力争新培育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遴选100家本土“瞪羚”企业。(省科技厅负责)

  三、充分挖掘内需潜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八)扩大有效投资

  42.在产业、交通、能源等9大领域接续实施8000个左右的重大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2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3.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和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新建5G基站5万个,加快实施省大数据中心等项目。(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开工建设京雄商高铁雄安新区至商丘段、郑州枢纽小李庄站,力争开工京港台高铁阜阳经信阳至黄冈段、呼南高铁焦作经洛阳至平顶山段,积极推进平漯周高铁项目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5.加快安阳机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安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6.持续实施高速公路“13445”工程,推动普通国道省际路段、断头路、低等级瓶颈路等改造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7.实施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原大型煤炭储备基地等能源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8.加快实施郑开同城东部供水、袁湾水库等“四水同治”重大工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及郑州、开封、信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9.推进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院、殷墟遗址博物馆等重大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及郑州、安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引导各地完善项目储备库,稳步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九)培育提升消费能力

  51.发挥耐用消费品的带动作用,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家电更新等政策,促进商品消费潜力释放。(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2.培育发展新兴消费业态,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积极推进网络零售、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线上消费,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小店经济等业态模式。(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3.以改善民生为导向扩大消费,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提高城乡配送效率。(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4.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服务实体经济

  55.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让利政策,密切关注国家阶段性政策调整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完善政策工具箱,努力为企业创造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省财政厅牵头,省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6.进一步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功能,提高农户、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大数据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快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8.倡树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9.以“两个健康”百县提升及“一联三帮”为着力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60.稳妥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强化资产负债约束,维护良好信用环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严格管控地方政府债务,密切关注县级财政运行状况,切实保障“三保”支出。(省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2.抓好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3.着力应对疫情衍生出的各类风险,防范风险向其他领域传导蔓延。(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中心带动整体联动,着力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

  (十二)强化两大都市圈引领作用

  64.支持郑州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品质城市建设,增强国家中心城市引擎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5.突出抓好航空港实验区新兴产业培育,加快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6.探索设立郑开同城化示范区,深入推进郑新、郑焦、郑许一体化发展,推进构建“轨道上的都市圈”,引导产业在都市圈节点城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覆盖面。(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郑州、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7.支持洛阳发挥制造业和科技等比较优势,壮大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增强产业创新、交通枢纽、人文交流等副中心城市功能。(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及洛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8.推进洛济高端石化等产业带建设,促进洛阳与平顶山、三门峡、焦作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洛阳、平顶山、三门峡、焦作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69.全面启动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建设,探索晋陕豫毗邻地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70.支持南阳发挥生态和文化优势,深度融入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1.编制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新一轮振兴发展规划和红色旅游规划,支持信阳发展高效生态经济,支持驻马店打造国际农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信阳、驻马店、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2.支持商丘强化东向开放,推进周口新兴临港经济城市、漯河国际食品名城建设,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商丘、周口、漯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3.支持安阳、鹤壁、濮阳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承接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转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安阳、鹤壁、濮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74.深入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培育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县域产业支撑。(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5.以兰考、鄢陵、新安、南乐、新郑5个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为引领,强化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满足农村人口向县城转移的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76.深化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县域发展取得新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五)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77.严格国土空间管控,合理确定城市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走紧凑型、内涵式发展路子。(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78.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展城市有机更新,建设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9.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统筹地上地下,推广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快重点区域智慧停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0万套、基本建成13万套,让群众感受到城市温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80.坚持“房住不炒”,探索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长租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六)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81.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启动实施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区域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库、国际玉米小麦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抓好良种繁育推广示范,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省农业农村厅、农科院、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3.新建高标准农田750万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84.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5.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提升收储调控能力,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省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86.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省扶贫办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7.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推动脱贫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加快赶上来。(省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88.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重要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生猪存栏量恢复至常年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89.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作物种植自动化、精细化。(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0.积极创建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周口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1.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拓北京、上海等地高端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92.深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提升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新培育5000个农民合作社、1万个家庭农场。(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十九)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93.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94.坚持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防止一刀切。(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5.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6.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高品质特色小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7.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施“气化乡村”工程,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200万户,优化提升农村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广电局、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8.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文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扎实推进农村改革

  99.巩固扩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细化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0.积极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1.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一)加强生态保护治理

  102.按照黄河流域中游“治山”、下游“治滩”、受水区“织网”的思路,分区分段、因地制宜推进流域生态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林业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3.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率先实现郑汴洛段全线贯通。(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4.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5.完成南太行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6.分类推进水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7.对影响黄河生态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严格控制、适当调整,严禁在沿黄生态廊道周边建设各类产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8.完善水沙调控机制,实施干支流后续防洪工程,加快推动贯孟堤扩建工程立项,谋划推进温孟滩防护堤加固、黄河下游滩区综合提升治理等工程。(河南黄河河务局、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9.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实施“河长+检察长”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提升“清四乱”成效,确保黄河安澜。(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林业局、大数据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10.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等治标工作的同时,以更大力度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1.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地表水质持续改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三)大力推进节能降碳

  113.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和市场化交易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14.推动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加快转型,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新兴能源产业,谋划推进外电入豫第三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15.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装备和产品,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开展多领域低碳试点创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16.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探索设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重点在省属企业二、三级层面培育一批优质混改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7.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8.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省本级零基预算,探索市级零基预算。(省财政厅负责)

  119.继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统筹推进交通、铁路、水利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0.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支持郑商所上市更多品种工具,提升郑州龙子湖基金岛集聚效应,力争全省创投及产业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银保监局、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1.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122.全面推开全省150家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2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文化等领域改革。(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124.推进“四条丝绸之路”融合发展,巩固提升郑州—卢森堡货航品牌优势,深化航空电子货运试点,力争中欧班列(郑州)国际直达线路超过10条,依托内河港口创新发展河海联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机场集团、省政府外办、郑州海关、河南航投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25.拓展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26.以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为核心,持续深化自贸区制度创新。(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及郑州、开封、洛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7.加快构建郑州国际航空货运枢纽,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机场集团、省政府外办、郑州海关、河南航投集团及郑州、洛阳、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8.完善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培育壮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稳定外贸增长势头。(省商务厅负责)

  (二十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29.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省大数据局牵头,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0.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联通归集共享、有序开放和应用,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功能,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省大数据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1.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升监管水平。(省大数据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33.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社会信用条例,政府带头重信践诺,引导市场主体恪守契约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4.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5.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实现县域全覆盖,重点考核政府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二十七)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36.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人物同防、闭环管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7.加强口岸入境、进口商品、冷链物流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管控,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38.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人群排查管理和应检尽检。(省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9.强化防控物资储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0.认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等工作。做好零星病例应急处置,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防控救治、信息发布、流调溯源等工作,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管控区域,坚决防止疫情扩散。(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1.精准科学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引导人员有序合理流动,严控大型活动,抓好村庄和社区防控,减少人员集聚,最大程度减少传播风险,确保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康的春节。(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持续办好民生实事

  142.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省妇联牵头,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3.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1.9万人,基本实现有需求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省残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44.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成改造不少于50万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45.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实现约900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基本实现全省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6.推动农村电网提档升级,完成5000个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5000千米。(省电力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7.开展全省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电力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河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南分公司、中国铁塔河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48.提高5G网络覆盖面,加快推进5G重点场景应用,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全覆盖。(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移动河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南分公司、中国铁塔河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49.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各地各部门移动端应用在“豫事办”汇聚。(省大数据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0.加快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为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1.5万名,完工或交付使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7000套。(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1.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省司法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推动高质量就业

  152.继续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增强就业岗位韧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3.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多渠道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厅、商务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4.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5.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多渠道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6.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新增返乡下乡创业15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158.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59.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扩大企业职工参保覆盖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0.持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1.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2.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3.持续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省医保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4.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165.继续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省教育厅负责)

  166.继续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导高校针对十大新兴产业链加快学科培育和专业优化布局,启动智慧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造就更多适应产业升级换代的人才。(省教育厅负责)

  167.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打造职教品牌,持续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8.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负责)

  169.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公平的教育。(省教育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70.积极扩充高端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完善儿童、心血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争取呼吸等专科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建设试点。(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1.推进15个省医学中心和60个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每个县建设一个县域医疗中心。(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72.新增20所县级综合医院、8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60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173.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26个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74.推进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辖市传染病医院、县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75.倡导全民健身,持续打造15分钟健身圈,提升竞技体育水平。(省体育局负责)

  (三十三)大力传承弘扬优秀文化

  176.深入挖掘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时代价值。(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7.传承发展黄河文化,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统筹推进黄河、大运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悬河文化展示馆、黄河文化中心等黄河文化地标工程建设,提升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活动水平,发挥郑州、开封、洛阳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作用,打造郑汴洛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推进郑焦文旅融合产业带发展,建设沿黄国际旅游目的地。(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及郑州、开封、洛阳、焦作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8.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做好洛阳龙门等石窟寺保护与考古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洛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9.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深入实施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等重大工程。(省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开封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0.以全域旅游为主导,突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生态休闲、乡村旅游等内容,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181.大力推动媒体融合,支持融媒体平台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省广电局、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182.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网络延伸,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一村(格)一警”工作。(省民政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3.扎实做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省民政厅负责)

  18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省信访局、司法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5.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建筑施工、城市运营、交通运输、城乡消防、危化、矿山、林区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7.加强预警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应急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8.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省教育厅、人防办、退役军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9.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省民族宗教委负责)

  190.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1.加强统计、港澳、参事、史志、文史、档案、气象、地震、测绘、地质、邮政、社科、援疆等工作。(省统计局、省政府港澳办、参事室、省史志办、文史馆、档案局、气象局、地震局、自然资源厅、地矿局、有色地矿局、邮政管理局、社科院、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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