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1-28 17:20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近日,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决定在焦作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依照《河南省2020年至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焦作市要确保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

  《方案》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凡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查证属实的,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举报人200元现金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举报电话:110、12350。

责任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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