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焦作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市零售药店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尤其是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重点药物的监管监测,做好实名登记工作。
登记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检测、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销售数量、批号等内容。
同时,对体温有异常的,督促、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并将登记信息和相关情况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
相关部门要求,各零售药店要在药店门口显著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
各零售药店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保证所购药品等从合法渠道购进,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规范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要积极组织货源,稳定药品价格,不进行虚假宣传,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保障全市人民用药需要。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