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七项措施” 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4-27 10:52 来源:河南政府网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七项措施”,全力支持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和52个未脱贫村脱贫攻坚用地。

  一是全力做好用地计划保障。在2020年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时,对20个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倾斜,国家级贫困县计划安排不少于600亩,深度贫困县不受指标规模限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保尽保。20个重点县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的,全面做到按需保障。邓州市、项城市、唐河县3个非贫困重点县可享受省级贫困县的土地支持政策。

  二是全力做好发展用地空间保障。结合“百镇千村”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根据重点县和未脱贫村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留足发展用地空间;加大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力度,在土地规划期内,重点县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足问题由省厅统筹解决。对脱贫攻坚项目,在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可视作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对淅川县、嵩县2个深度贫困县的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由省厅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三是全力做好占补平衡统筹保障。对20个重点县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自保为主、统筹收底”,对于所需占补平衡指标,由市县优先在本区域范围内保障,确实保障不了的,由省厅将通过省级统筹优先解决,并适当降低统筹指标价格。

  四是全力做好指标交易资金保障。指导重点县搞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争取腾退更多建设用地指标,节余指标在全省优先安排交易,筹集更多的扶贫资金。对淅川县、嵩县2个深度贫困县,争取国家支持将节余指标继续跨省调剂;对重点县在省宅基地复垦券年度交易安排时,给予顺序优先、数量侧重等特殊支持;允许重点县产生的指标在市域内交易,不受交易计划限制;允许52个未脱贫村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辖市域内流转使用;统筹协调指导对口扶贫市县开展节余指标对口调剂使用,做好服务保障。允许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或市域内调剂使用,优先安排重点县进行指标交易。优先安排重点县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或市域内交易。

  五是全力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的,但位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经营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人)签订用地协议后,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备案即可使用土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生猪养殖用地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15亩上限规定。

  六是全力做好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试点。对申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重点县,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为试点项目。对于纳入试点范围的地区,允许整治区域内建设用地优化布局调整,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整治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需求,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重点县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工作。

  七是全力做好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 。对重点县交通、能源、水利、民生发展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手续,开通用地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用地预审与选址并联办理,整合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多证合一”,全力服务脱贫攻坚。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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