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拟推荐2019年度河南省
文明校园 (标兵)、文明村镇公示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2-21 10:04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19〕31号)要求,郑州市文明办受河南省文明办委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了工作考评组,严格按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河南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河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对全市辖区内申报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的学校、申报河南省文明村镇的村镇进行了认真考评和严格审核把关,择优选定了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文明村镇拟推荐名单。为增加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推荐质量,现将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工业大学、郑州商业技师学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郑州市第九中学、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河南省财经学校、郑州市第十一中学;

  河南警察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河南工程学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原工学院、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锦小学、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河南省工业学校、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郑州市第八十八中学、铁道警察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昆丽河小学、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小学、郑州市第五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中学、郑州市第四中学、中牟县东风路小学、郑州市第四十三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新密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市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七十九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中学、郑州市盲聋哑学校、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郑州市第七中学、郑州航空港区外国语小学、郑州市第二中学、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郑州交通技师学院、郑州市第三中学、郑州市第八中学、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工学校、巩义市第四初级中学、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国语小学、郑州中学、郑州财经技师学院、郑州市财贸学校、新密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惠济区实验小学、郑州市第十八中学、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河南卫生健康干部学院、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郑州市第一〇六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三中学、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郑州市惠济区第一初级中学、郑州航空港区领航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七中学、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郑州工业技师学院、郑州市第十六中学、郑州航空港区实验小学、郑州市第五十二中学、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学校、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郑州市第四十四中学、郑州大学实验小学、河南信息工程学校、郑州市回民中学、郑州市金融学校、郑州市金水区艺术小学、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中心小学、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三小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郑州市第三十四中学、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中心小学、河南工业技师学院。

  二、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村镇

  中牟县大孟镇、中牟县郑庵镇、荥阳市乔楼镇、荥阳市广武镇、登封市宣化镇、登封市唐庄镇、巩义市回郭镇、巩义市新中镇、新郑市孟庄镇、新郑市龙湖镇、新密市大隗镇、新密市曲梁镇、新郑市新村镇、中牟县姚家镇、巩义市芝田镇、新密市苟堂镇小刘寨村、新密市城关镇甘寨村、荥阳市乔楼镇聂楼村、荥阳市广武镇插闫村、登封市徐庄镇屈沟村、巩义市小关镇杜沟村、巩义市米河镇两河口村、新郑市梨河镇七里堂村、中牟县姚家镇老八庄村、登封市大冶镇炮坊沟村、新郑市龙湖镇泰山村。

  三、保留河南省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村镇

  新密市来集镇人民政府、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观沟村、新郑市和庄镇付庄村、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中牟县青年路街道西街村、中牟县青年路街道明山庙村、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巩义市小关镇丰门沟村、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荥阳市刘河镇人民政府、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郑东新区圃田乡人民政府、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西胡垌村、惠济区花园口镇、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自本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拟推荐的学校、村镇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办学(办班)、师风师德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具真实姓名或工作单位,内容尽量具体、翔实,以便核查。(来信请寄:郑州市嵩山北路2号二楼211室思想道德建设处,邮编:450007)。

  为确保公示工作顺利进行,市文明办严格组织纪律,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并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员权益。公示期间,郑州市文明办设立值班电话(电话:67186735,信箱:zzsxddjsc@126.com),每天上午8:30~12:00、14:00~17:30安排专人值班。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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