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0年1号消费警示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1-15 10:58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春节即将到来,不少消费者已开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选购各类年货、预订年夜饭。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避免消费纠纷,日前,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0年1号消费警示,提醒大家多方面注意,安全健康消费,快乐祥和过年。

  冲动消费要不得,品质为先最重要。消费者在购买年货及其他消费品时,应认清商家的打折优惠等宣传噱头,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注重商品品质,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

  节日出行早规划,安全第一最重要。无论旅游出行、购物还是餐饮消费,都应做到安全第一。在参与冰雪项目时,必须选择正规商家和安全的活动场所,关注防护安全装置情况,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赛道,适当购买保险,保留好凭证。

  年夜饭订餐要细心,文明就餐最重要。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食品监管部门评定的卫生安全等级B级以上餐饮场所。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保留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

  预付消费要留心,谨防落入陷阱。春节期间,许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式消费吸引消费者,内容涉及购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儿童教育娱乐等,消费者应量力而行,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

  老年消费防忽悠,警惕骗局需注意。春节临近,不少所谓的保健品经营者,打着岁末答谢、感恩回馈等幌子,诱导中老年消费者参加所谓的年会活动,并借机大肆推销经过其精心包装的“养生保健产品”,老年人一定要谨慎;子女给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与商家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致电“12315”,或向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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