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8-29 18:54 来源:河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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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吕冰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又是一年开学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8月29日,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冰在接受河南政府网、大河网联合专访时表示:“国家及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前,30多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对‘所有学段’、‘所有学校’以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

  30多项资助政策 为贫困家庭排忧解难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一直以来,省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人行、银保监会、开发银行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全省学生资助工作。

  “针对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和我省实施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代偿补偿、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吕冰说。

  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7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中心;各高校也普遍建立了“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中心、院系工作组”三级工作体系;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也成立专门机构或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到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资助,有些资助项目,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

  累计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853.07亿元

  2007年以来,国家及河南省不断加大学生资助资金投入,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853.0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216.03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应助尽助”。

  据介绍,在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和仁人志士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接受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资金10.7亿元,资助71.4万人次。

  除此之外,河南省总工会、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等部门也分别开展了“金秋助学”“精准扶贫捐资助学”等活动,对困难职工家庭学子、革命老区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定向帮扶。

  贫困学子读大学 本专科生可每年申请贷款8000元

  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后,是怎样享受国家资助的呢?

  吕冰介绍,以一名高校大学新生为例: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入学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标准为8000元,基本能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家庭特别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申请“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省内高校就读,资助标准为500元,在省外高校就读,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以解决入学的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在入学时,各高校已全部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再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资助。

  入学后,从大一开始,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从大二开始,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和5000元。同时,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在提升实践能力的同时,也能获得一定的收益,弥补生活费的不足。对于退役士兵入学、直招士官、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学生,国家按照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对于毕业后赴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如果考上了研究生,首先,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继续办理,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还可以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6000元、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13000元和10000元。另外,还可通过助学、助研、助教获得一定的收益,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支出。

  各个学段实现资助体系全覆盖

  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之外,全省在学前、义务、高中阶段也实施了“奖、助、免、补”等多项资助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前教育阶段

  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阶段

  在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和12个国家级贫困县,实施国定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同时,实施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全省其他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每人每年800元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政策。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全部农村全日制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学生资助工作正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

  资助是手段,目的在育人。学生资助工作绝不是简单地发钱、发物,河南省的学生资助工作正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

  吕冰表示,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学生资助工作兜底线、保基本的目标基本实现,让广大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据介绍,从2006年开始,河南省在“资助育人”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许多做法得到了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如把育人理念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在国家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如深入广泛持续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通过演讲大赛、辩论大赛、知识大赛、短剧大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金融基础知识和征信知识等。不仅促进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开展,使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由旧机制的平均17%降低到目前的0.82%,也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者 许会增 张楠 李瑞)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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