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调整完善省直管县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8-29 17:13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深化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直管县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保障。

  《意见》明确,省直管县享有省辖市级自然资源管理权限,以及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下放给省辖市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的自然资源管理权限。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需报上级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直接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核准、备案。厅各处(室、局)在计划指标配置、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将省直管县与省辖市同等对待,相关改革试点优先安排在省直管县开展。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省直管县的支持力度,不得回收或变相回收已下放的管理权限。省直管县自然资源相关统计数据由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直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并抄送所在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省直管县的自然资源相关统计数据计入所在省辖市总量。加快建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在制定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规划时,将省直管县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省自然资源厅受理的来信来访案件以及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工作等,涉及省直管县的,直接予以交办、督办、通报、考评。省厅及机关各处(室、局)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必要时可通知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参加,有关文件和信息直接发至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可以不再重复参加所在省辖市同一类型的会议和活动。

  《意见》指出,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所在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当地县委协助管理。任免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领导干部时,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党组应事先征求当地县委的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等,对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实行单列,比照省辖市进行管理。

  《意见》强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对完善省直管县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相关政策指导、咨询解答等工作。各省直管县以及所在省辖市的自然资源部门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省直管县以及所在省辖市的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相互沟通对接,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作好汇报、争取支持,加快推进工作。要重视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在完善体制的过程中,省自然资源厅各处(室、局)及相关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干预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各省直管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严守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调整提拔干部、突击使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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