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将追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力者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8-08 10:02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

  8月6日,自濮阳市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让干部群众树立警戒红线意识,濮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细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8个方面实施责任追究。一是两个“测评体系”落实情况;二是“十大提升行动”“创建工作问题清单”落实情况;三是《整改通知》《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四是媒体曝光情况;五是市领导批示问题落实情况;六是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七是各类材料上报情况;八是市创建办领导布置工作落实情况。

  《通知》从6个方面就责任追究方式及情形进行细化。一是扣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全国文明城市奖;二是扣发单位全体人员当年全国文明城市奖;三是除扣发单位全体人员当年全国文明城市奖外,扣发单位人员季度文明单位奖;四是除扣发单位全体人员当年全国文明城市奖外,扣发单位人员半年文明单位奖;五是除扣发单位全体人员当年全国文明城市奖外,扣发单位人员年度文明单位奖;六是除扣发单位全体人员当年全国文明城市奖外,扣发本届文明单位奖(或建议撤销文明单位称号),责令单位主要领导引咎辞职。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对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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