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23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7-03 20:12 来源:省环保厅

  一、周口市项城市D410000201806190003

  反映情况:周口市项城市丁集镇邵庄村黄庄村自然村西边有一个搅拌站占地20亩,扬尘污染,晚上生产噪声扰民。(搅拌站老板是邵庄行政村大队书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搅拌站全名德浩商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占地20余亩,位于项城市丁集镇邵庄村西100米路南,公司法人张振雨,经营商品混凝土。该公司没有办理用地手续,未取得混凝土搅拌经营许可证,违法用地,违规经营,属取缔范围,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到转办后,项城市组织公安、环保、住建、国土、电力等部门和丁集镇政府对该公司实施强制取缔,目前,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水泥罐4个已全部拆除,并停止动力供电,已无生产能力。下一步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取缔措施,确保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同时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

  问责情况:根据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相关规定,给予丁集镇东南点党总支书记、城建所所长杨行中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丁集镇邵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海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国土资源局丁集国土所原所长张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材管理股股长王新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开封市尉氏县D410000201806180048

  反映情况: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小陈乡前张村,该村垃圾堆放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2017年12月,为了彻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针对农村垃圾乱堆、乱放、乱倒问题,尉氏县实施城乡一体化保洁项目。2018年3月,尉氏县政府通过统一招标与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服务协议,尉氏县城管局与该公司签订了《尉氏县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服务项目合同书》,2018年4月1日该公司开始试运营。

  前张村人口共2000人,投放240升垃圾桶50个。2018年6月18日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前张村老村委会附近,有一个垃圾桶已被垃圾填满,垃圾桶旁地面散落有垃圾;在该村南十字路口西一农户家院墙外有一堆垃圾没有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小陈乡政府和龙澄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前张村的两处垃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了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2018年6月20日,小陈乡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针对前张村垃圾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此问题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清理活动。尉氏县城管局责令龙澄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保洁员的教育和管理。

  问责情况:小陈乡政府决定对前张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安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尉氏县城管局责成龙澄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该公司对小陈乡保洁主管杨新春及助理吴海通给予降职处分,试用期3个月,以观后效。

  三、郑州市中牟县D410000201806100106

  反映情况:1.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店家村(或者汴家村)村南头,有家花生加工小作坊,老板叫胡五海,加工粉尘大。2.该村西南角有家养猪场污水乱排,气味难闻。3.村干部胡小六(弟兄7个)家属霸占土地。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问题1:

  (一)基本情况

  该花生加工点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汴家村南,经营人为胡五海,加工间占地120平方米,有花生脱壳机3台,实行密闭作业;属于小型、民生工程,主要是为周边群众的花生脱壳;于2016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经营时间主要为秋冬季花生收获季节。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督办问题后,郑州市中牟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联合刁家乡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该花生加工点已停止生产,但发现该加工点的生产设备未安装粉尘收集器,加工操作间密闭不严,生产时会出现粉尘外溢的现象。

  关于问题2:

  (一)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地块位于刁家乡汴家村西南,该区域共有1家养殖场,饲养品种为生猪,该养殖场未取得环保及相关手续,没有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及收集设施设备,污水直排情况严重。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郑州市中牟县畜牧中心副主任王占海、李新生联合属地政府赵阳成及有关人员开展调查,该猪场占地21.72亩,养殖户为周边乡镇群众,该场共有五家养殖户在此养殖,属小区饲养模式,现存栏生猪2000头,其中约有1500头临近出栏。该场无相关手续,没有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部分直排污水污染刁家乡辖区。现场查看该场土地租用合同以及县国土局测绘队现场勘测结果,交办的猪场实际位于尉氏县庄头乡赵迪村辖区土地内,不在中牟管辖范围,建议省协调保障组转开封市进行查处。

  郑州市中牟县畜牧中心、属地政府在2017年巡查中就发现该场存在污染隐患。

  关于问题3: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店家村(汴家村)村干部胡小六(弟兄7个)家属霸占土地。

  胡小六,男,44岁,汉族,初中文化,住中牟县刁家乡汴家村二组,现任汴家村党支部书记,未受过公安机关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该举报指出胡小六家属霸占土地,没有说明具体哪个家属,霸占时间,土地位置,且没有举报人,给查证工作带来了困难。专案民警深入汴家村对该村两委成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历任村组干部、部分群众进行走访座谈,摸排线索。经走访摸排,共筛选出胡小六及其家属与土地有关的线索三条:

  1.胡小六在本村建有一个占地十亩的机制碳厂,已建厂12年(因环境治理已停产两年)。经查:该厂占用的土地系胡小六租赁汴家村的集体土地,2015年以每亩每年200元与村委续约7年,至2022年到期,7年租金14000元已于当年交至村委,胡小六租赁村集体土地,有本村会计胡李柱及部分村干部证实。

  2.有群众反映20年前胡小六占用本村废弃的小学至今。经查:1998年左右汴家村小学搬迁至刁家乡“汴城小学”,原村内小学废弃。胡小六找到时任村主任胡豹林(男,55岁,汉族,胡小六二哥),要求使用原小学院内西边四间房子用于收购废品,胡小六称当时向时任的会计胡老偏缴纳了几百元现金用于使用废弃学校,现胡老偏已死亡无法查证。胡小六使用该院收废品一年后即搬出,在院内种植杨树,现该院至今荒废。胡小六称当时只是想利用该院子收废品,交钱时也未说明是租用或买卖,其本人认为该处土地仍属村集体所有。

  3.群众反映胡小六二哥胡豹林二十年前占有本村集体土地的问题。经查:1998年左右,胡豹林任村主任(无支部书记)期间,刁家乡推广大棚种植,为鼓励村民种植大棚,村委会对大棚种植户奖励两亩集体沙荒地。后大棚种植失败,有村民反映,胡豹林利用职务便利在回收奖励种植沙荒地时,将部分沙荒地霸为己有至今。经对胡豹林下任村主任、支部书记胡恒科调查,其反映在2002年至2011年任职期间,对大棚种植户奖励的沙荒地一直由各种植户耕种,胡豹林没有耕种,因时间久远众人说法不一,且当时集体土地管理混乱无据可查。胡豹林称其于2002年任职期间承包本村20余亩集体土地,租期20年,承包的20亩地分为两块,2015年因土地流转重新选址,将原有大棚用地划为其现在承包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

  关于问题1:

  郑州市中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结合现场检查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将加工操作间进行密闭;(2)在生产设备上加装粉尘收集器;(3)在加工操作间周边加装降尘设施。责令该加工点负责人,在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之前不允许擅自开工生产。

  下一步郑州市中牟县环保局将以刁家乡汴家村南花生加工点粉尘问题为警醒,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杜绝类似环境问题的发生。

  关于问题2:

  属地政府当即对养殖场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污染周边环境。对该场存栏生猪限期清圈出栏,因该场位于尉氏县。建议此问题由省协调保障领导小组交办至开封市,督促其尽快整改或关停,严禁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关于问题3:

  经过对有关胡小六、胡豹林涉及土地的线索进行调查,未发现犯罪行为。

  问责情况:中牟县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启动追责程序。

  四、开封市尉氏县D410000201806200023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南边五六里处路西,垃圾堆得特别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车辆经过扬尘污染,垃圾满天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举报人反映的是尉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尉氏县城南五公里处。

  2018年6月20日,尉氏县城管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垃圾卫生填埋场因尉氏县在2018年4月开始实施的城乡一体化保洁项目,每天有400余吨垃圾拉入该场处理,导致了该场垃圾存量大、处理不及时,有堆积现象。同时该场原聘的车辆冲洗工人身体不适未能到岗工作,导致近期垃圾车出场时未清理到位,垃圾车上路后遗留在车轮和车厢外垃圾抛洒在路面,导致车辆经过时垃圾乱飞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针对垃圾堆得特别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问题。2018年6月20日晚,尉氏县城管局连夜把原来堆积过高的垃圾进行了全部推平、压实,购买4000多立方米黄土把场内已推平的垃圾全部进行覆盖,在黄土覆盖区域铺设防尘网230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扬尘污染。该场垃圾的推平、压实,黄土、防尘网覆盖措施已经实施,下一步,该场准备在覆盖区域种植草本植物,彻底抑制尘土飞扬。

  (二)针对车辆经过扬尘污染,垃圾满天飞问题。尉氏县城管局已重新聘用出场垃圾车清洗人员,对出场的垃圾运输车厢体和车轮进行高压水枪冲洗,确保车辆出场干净、整洁、美观,从源头遏制垃圾车出场后在道路行驶时轮胎携带垃圾、厢体黏附垃圾抛洒现象。同时,县城管局专门配备洒水车1辆,每天对场区内外道路进行洒水喷雾,有效减少道路扬尘,并增派环卫洗扫车辆和环卫保洁人员加大对场区内外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

  问责情况:尉氏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县城管局分管该场的主任科员陈群舟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县纪委监察委对尉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长张国利予以诫勉谈话。

  五、开封市尉氏县X410000201806200080

  反映情况:1.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尹庄村的养猪、养鸡场的粪尿水这些污染源距离群众饮用的深水井井位不过30米,自来水浑浊有异味。2.医生姬文仁因体制改革,县卫生局、县劳动局等部门不予承认身份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一)举报人所反映的邢庄乡尹庄村的养猪、养鸡场实为尉氏县兵超养殖场,位于邢庄乡尹庄村西100米处,法人代表尹兵超。该养殖场距省道S219(开尉公路)不足50米,距尹庄村饮水深井不足30米。2018年6月10日,邢庄乡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已对尹兵超的养殖场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内有鸡粪一堆、半池粪、猪粪一堆,猪尿水直排养殖场内,达不到粪尿无害化处理要求。2018年6月22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周边水源进行了取水化验,监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二)关于“医生姬文仁因体制改革,县卫生局、县劳动局等部门不予承认身份”的问题。经调查,该村村医姬文仁,男,现年75岁,尉氏县邢庄乡尹庄村6组村民。1994年8月姬文仁取得河南省卫生厅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按照省政府2011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姬文仁属于2011年上报人员并经过了市卫计部门确认,截至目前姬文仁享受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并按时发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2018年6月23日,邢庄乡政府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将该养殖场内猪、鸡全部变卖,猪舍、鸡舍全部清理,将该养殖场粪便、污水全部清运。(二)积极做好村医姬文仁思想疏导和政策教育等安抚工作。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4日,邢庄乡党委对东区网格长明国锋、乡畜牧站站长朱四海予以诫勉谈话,对尹庄村支部书记曹胜利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六、开封市通许县X410000201806190032

  反映情况:通许县城关镇五里卜小学在职教师厉建立,在位于文教路中段佳莱花园北路西开办了一所童星幼儿园,白天幼儿上课娱乐玩耍,傍晚和节假日厉老师为学生补课,园内的噪音使我们失去了安静的生活环境,更有甚者,该园每天高音喇叭播放音乐。

  调查核实情况:通许县童星幼儿园位于文教路中段路西,园长李红娟与教师厉建立是夫妻关系。该幼儿园因不符合《开封市幼儿园办园标准》,2017年11月13日,通许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对该园下发了整改通知,整改期间该园仍未达到办园标准,至今未取得“办园许可证”。

  该园四周都是居民,幼儿园的活动声音及播放音乐的声音较大,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举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1日,通许县教体局责成城关镇中心学校对童星幼儿园下发停办通知书,通许县政府联合执法大队已对童星幼儿园进行了强制关闭。

  问责情况:无。

  七、商丘市示范区D410000201806190057

  举报内容:商丘市梁园区长江路与豫苑路交叉口远洋新天地二期工地,距离居民楼只有30米左右,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远洋新天地(二期)项目位于商丘市长江路与文明路口,该项目建筑规模11万平方米,共11栋楼;目前,8#进行基坑工程,9#10#15#建设7-11层,11#12#18#建设负1-2层,13#进行筏板工程,16#19#建设1层,17#建设9层,建设方为河南鸿茂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施工方为林州市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方为河南省民防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此信访举报内容与第6批D410000201806060073等四件反映内容相似,其查处情况及处理意见一致。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9批第42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八、商丘市睢县D410000201806190074/D410000201806170070

  反映情况:商丘市睢县河集乡秦店村,村支书王永喜开了一个大型养鸡场,距离居民住宅仅三四米,晾晒鸡粪,臭气熏天,村民强烈要求养鸡场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举报件中的养鸡场位于睢县河集乡秦店村西南头,占地面积4.49亩(含晒场、鸡舍、饲料加工场地),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为设施农业用地。该养鸡场建于2002年,当时规模较小,距离村庄较远,随着秦店村日益扩大,现在与村庄居民距离较近。该养鸡场内共有三座鸡棚,西侧一座存栏蛋鸡8000只(已产蛋),中间一座存栏蛋鸡5000只(雏鸡,再有40天可产蛋),东侧为一座空棚,共计存栏蛋鸡1.3万只。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晾晒鸡粪,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举报内容属实。

  整改内容措施:接到通知后,睢县高度重视,县环保局、县畜牧局、河集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县环攻办于2018年6月19日下达了《关于对河集乡秦店村王永西养殖场搬迁整治的通知》(睢环攻办〔2018〕31号),要求由河集乡政府牵头,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配合,对该养殖场进行搬迁整治。

  处理结果:截至6月23日,该养殖场鸡粪已清理完毕,复耕2亩晒粪场;东侧鸡棚内鸡笼及配套设施全部拆除完毕;位于中间的一棚5000只雏鸡已出售完毕;对位于西侧的一棚正处于产蛋期间的8000只蛋鸡制定搬迁整治计划,计划分期分批于9月15日前全部处理完毕,同时在处理期间,与有机肥厂签订粪便回收合同,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联系当地食用菌合作社,计划将腾空的鸡棚改造为食用菌棚,种植平菇。

  问责情况:无。

  九、洛阳市汝阳县D410000201806150015/D410000201806180057/D410000201806180066/D410000201806190082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有家养鸡场,老板叫李新坡、李进宽,养殖粪便乱排,苍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实,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南的养鸡场分别是李新坡、李进宽的养鸡场,两家养鸡场相邻。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金凤养鸡场经营者是李新坡,2010年3月22日注册,现有鸡棚3个,现存栏7600只蛋鸡。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进宽养鸡场经营者是李进宽,2017年12月12日注册,现有鸡棚1个,现存栏3600只蛋鸡。两家养鸡场均无动物卫生防疫许可证。李新坡的养殖场建设有1个90立方米沉淀池,李进宽的养殖场建有1个50立方米沉淀池,两家养鸡场粪便排入沉淀池,定期用拉粪车外运填充沼气池,现场有苍蝇乱飞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蔡店乡政府要求两个养殖场8月底前迁离居民区,并对现有存栏的蛋鸡处理完毕;同时要求养殖户及时清理粪物沉淀池,做到每天消毒灭蝇。

  问责情况:给予蔡店乡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刘议元诫勉谈话;给予县畜牧局总畜牧兽医师沈福朝诫勉谈话。

  十、洛阳市伊川县D410000201806190014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江左村有家屠宰场,老板叫张仁五,距离居民区过近,设备简陋,污水随意乱排大街上。院内挖坑掩埋杀猪的脏东西,气味难闻,夜间杀猪噪声大。反映多年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伊川县江左定点屠宰场四周均为居民住宅,屠宰场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除两个沉淀池外无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通过排污渠道直接外排。屠宰场内环境较差,夏季高温气味难闻,夜间屠宰生猪噪声扰民。屠宰场内全部硬化,现场未发现院内挖坑掩埋杀猪脏东西的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屠宰场进行了强制拆除取缔,并上报依法吊销其生猪定点屠宰证。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责成县畜牧局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县畜牧局屠宰办主任康天性诫勉谈话;给予江左镇环保专干孙贝贝诫勉谈话;给予江左村村包三区负责人杜乐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江左分所所长董崇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驻场检疫员马俊强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郑州市中原区X410000201806160109

  反映情况:郑州市航海西路8号院是郑州市公安局局属管理的小区,从2004年住到这个小区后,随着时间推移,一些业主把绿地毁了种上菜,当成了自家的菜园,从小区的污水管道里抽取粪便浇菜,夏天粪便臭气充满整个小区,蝇子满天飞。去年,市里爱卫办检查时下了通知让整改,一些业主把菜拔了,也没有恢复原貌,黄土裸露,起风天,小区内黄沙漫起。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金盾小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8号院,属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小区内有14栋楼房598户居民,常住人口1726人,院内每栋楼前楼后均有绿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8日,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发现小区内存在私改绿地种菜6处,小面积黄土裸露2处,未发现从小区的污水管道里抽取粪便浇菜的现象,无明显臭味。2017年6月份,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与该小区物业联合对小区进行清理整治,清理私改绿地种菜23处,均播撒草籽并覆盖防尘网,小区环境得到了改善。但是近期居民种菜现象出现反弹。

  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在积极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对6处种菜绿地进行清理,对2处裸露黄土进行防尘网覆盖,并播撒草籽进行绿化。目前,已清运杂物5车,覆盖防尘网100平方米。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十二、郑州市中原区D410000201806170030/D410000201806170031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中原汽配大世界拆迁工地,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防尘措施,昼夜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原汽配大世界拆迁工地位于郑上路与富民路交叉口,属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占地约600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此处规划为建设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简称CCD),目前根据拆迁方案和时间节点正在启动拆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局、西流湖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废止,拆迁已不再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另中原汽配大世界共分为两期。一期为汽配城的小产权房,已经于2014年5月份启动拆迁,当时因为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完毕,一直未启动拆除工作,后来为加快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于2018年5月初启动拆除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降尘措施,已经于2018年5月底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并现场进行了全覆盖。二期为汽配城的商户,商铺户数348间,根据拆迁方案和时间节点于2018年6月4日启动拆迁工作。二期商户用房一层为砖混结构,二层为彩钢泡沫板结构,拆除工作为了避免扬尘污染,先对二层彩钢泡沫板结构的部分采用人工进行拆除,等二层全部拆除完毕后,剩余部分将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全程进行湿法作业。由于目前拆除的均为彩钢泡沫板,因此现场并未发现扬尘污染,且噪音较小,汽配城周边村庄早已经全部拆除完毕,距离汽配城最近的一个小区在1000米外。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了更好地解决噪音问题,汽配城拆除工作已经进行调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拆除。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将联合中原区建设局加大监管力度,待汽配城二层全部拆除完毕后,剩余砖混部分将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全程进行湿法作业。拆除完毕后,对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待喷淋和冲洗设备等降尘措施全部安装到位后,再进行垃圾清运。在清运过程中将加大湿法作业力度和车辆冲洗力度,保证不起尘,不带泥上路。

  问责情况:无。

  十三、郑州市中原区D410000201806180084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天王寺村征迁后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位于郑上路与贾小线路交叉口向北1公里处,属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天王寺村。该村于2016年5月启动城中村征迁改造,2016年8月底已经全部拆除完毕,共拆除390户,产生建筑垃圾约16万立方米,前期已清运11万立方米,剩余5万立方米,应对拆除后剩余的建筑垃圾进行全方位覆盖,杜绝扬尘污染。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0日,郑州市中原区城管局、区建设局、须水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村2016年8月底征迁后已将属天王寺安置区项目建筑垃圾清运。目前,剩余建筑垃圾约5万立方米,因还没有开发商入场,所以暂时未清运,拟待开发商入场后平整土地时统一清运,为防止扬尘污染,目前,主要以覆盖防尘网和播撒草籽为主。现场存在防尘网破损及部分垃圾未覆盖的情况。综上,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现场安排人员对剩余建筑垃圾全方位覆盖,同时,在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的前提下,安排车辆对剩余垃圾进行清运,每天约能清运垃圾8000立方米,6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并覆盖防尘网,抓住有利气象条件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问责情况: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十四、开封市祥符区D410000201806210016

  反映情况: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李大河村,投诉人经营的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环保治理,祥符区政府将投诉人的猪收走了,至今没有给投诉人任何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始建于2012年,位于兴隆乡李大河村南300米处。2014年,由于晋开二期工程扩建,兴隆乡的老府庄村整村迁至李大河南、独白路北、森源猪场南邻。兴隆乡森源畜牧养殖农民合作社所在地为禁养区,影响了老府庄新村的居民生活,祥符区依法对该养殖场下达了《关于对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关闭取缔的决定》,制定了《强制搬迁兴隆乡森源养殖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

  2014年祥符区畜牧部门已停止对该场畜牧养殖证的年审,接到督办件后,区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5月10日,兴隆乡人民政府与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生猪购买协议。经双方共同核定需现金204.98万元。

  5月11日,为尽快对该场进行补偿,兴隆乡政府以政府购买形式,先行垫付资金100万元支付给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销售后,5月11日支付30万元,5月12日再次支付20万元,共计150万元,剩余54.98万元,因该场负责人始终未到兴隆乡财政所办理领款手续,剩余款项仍在兴隆乡财政所账户。

  处理及整改情况:剩余的54.98万元补偿资金,已于6月26日上午打入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薛森个人账户,不存在不给解决问题事项。

  问责情况:无。

  十五、开封市环保局D410000201806200098

  反映情况:开封市金明区汉兴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东50米路南,佳和世家工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当地环保局和城市执法监督管理局两边相互推诿,只有在高考期间停工了两天,其他时间都在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佳和世家项目,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毛条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承建单位是开封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法人代表屈德军。

  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施工工地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施工工地在2018年6月19日22时开始浇筑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连续施工作业至6月20日22时20分,确实存在昼夜施工、噪声扰民情况。经查询该公司施工作业记录,2018年6月19日,该公司在市住建局安监站微信群发布夜间施工作业报备信息,在汉中社区居委会和复兴家园小区门口张贴夜间施工告知书。

  开封市是全国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城市,城市综合执法改革是新的尝试,在城市环境噪声监管移交上,存在职责分工不清晰,环保部门与城管部门交接时间节点不明确,具体工作环节运转不畅的问题,造成了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6日,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承建该项目的开封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告诫。责令该公司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午休时间,征得周边居民的谅解,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针对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部门间衔接不畅的问题,开封市环保局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作专题报告,6月25日市政府法制办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明确工业企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能暂由环保部门承担。开封市环保局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站牢群众立场,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在市政府对此项监管职能未作重新界定之前,全面恢复受理群众关于城市噪声污染扰民方面的投诉,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和及时制止、纠正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问责情况:无。

  十六、开封市鼓楼区D410000201806220003

  反映情况:开封市鼓楼区五一办事处西苑小区西区,有人在车库前面的简易房饲养了几十只鸡,鸡粪满地,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6月22日,鼓楼区五一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西苑C区自行车库聘用的管理员私自在靠车库墙体、花坛旁边圈占了一处6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用地,饲养了近20只鸡,造成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群众。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22日,五一办事处对所有的鸡进行了处理,将圈占公共用地的杂物进行清除。随后五一办事处对被占用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对破旧的花坛进行了修补,栽种了松柏等植物,并在被圈占处安装了休闲座椅,供周边居民群众使用。

  问责情况:鼓楼区督查局对五一办事处西苑社区及该网格负责人李秀玲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十七、洛阳市汝阳县X410000201806200045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柏树乡孔龙台村村民反映,村四五百多米建了3个石料厂,其中一个建在距离民宅100多米的地方,另外一个建在它的西边,距离也就200米左右,还有一个建在它的西边,距离也是一二百米,在没有任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他们破坏性地开采石料,每到晚上他们都开始生产,机器一开满天灰尘,从2016年开始至今,把我们这两个村山坡上的植被严重破坏,曾多次向县里反映情况,每次都是泥牛入海,汛期已经到了,由于该村西沟现在被这3家石料厂石料堵塞,一旦有大雨形成山洪,我们村1000多口人的生命堪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3家石料厂分别为刘永发石料厂、郭少克石料厂和李新强石料厂,距离居民区最近780米,最远1050米。3家石料厂没有取得任何手续擅自开采石料,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3月8日巡查发现时已对3家石料厂进行了查处,各罚10万元,责令3家石料厂当事人分别组织人员拆除机械设备,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采石点土地已恢复到位。经查阅举报记录,未发现举报人曾向县里反映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汛期已到,由于该村西沟里现在被这3家石料厂石料堵塞,一旦有大雨形成山洪,我们村1000多口人的生命堪忧”问题,经实地勘查,因距离砂石厂最近村庄已完成全部搬迁,其余村庄距离砂石厂均在1公里以上,不存在以上安全隐患。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国土部门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盗采、非法加工石料行为将严厉打击。

  问责情况:县纪委对柏树乡人大主席张小鹏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建敏进行约谈。

  十八、洛阳市汝阳县X410000201806200043/X410000201806200044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刘店镇二郎村和滕岭村的村民反映,县里的一些领导从2016年至今,分别在无证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了石灰石加工厂,用大型挖机开采石灰石加工成石子卖钱,山坡上的植被遭严重破坏,原来茂密的山林现在千疮百孔,由于石料加工都是露天作业,他们的机器一开,我们这一片都是满天灰尘,曾多次向县里反映情况,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我们通过多方证实,参与的领导有汝阳县公安局的翟占伟、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李学义、汝阳县民爆公司经理宋孬蛋等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二郎村村民王军伟于2017年下半年没有任何采矿许可手续在刘店镇二郎村建设一个石灰石加工厂,间断性开挖石灰石加工石子;城关镇人蔡献朝于2018年2月初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刘店镇滕岭村非法采挖石灰石建设石料加工厂。二郎、滕岭两处当事人采挖点原貌均为荒山,地表有荒草和零星小灌木。经查阅举报记录,未发现举报人向县里反映情况。被举报的县公安局翟占伟、县国土资源局李学义、县民爆公司宋孬蛋等3人参与办石灰石加工厂问题,县纪委正在初核调查,目前正调查中。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3日,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刘店镇二郎村村民王军伟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二郎村西无证开采石灰岩加工石料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违法当事人立即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目前,该石灰石加工厂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土地原貌已基本恢复。2018年4月2日,县国土资源局就蔡献朝在刘店镇滕岭村村南非法采挖石灰石,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采挖并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目前,该石灰石加工厂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土地原貌已基本恢复。下一步要求相关部门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象,防止盗采、非法加工石料行为反弹。

  问责情况:县纪委对刘店镇人大主席桑小团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建敏进行了约谈。

  十九、洛阳市汝阳县X410000201806200042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下蔡店村党支部原书记韦河宽,在村主街道北偏西周围紧挨村民住宅处养猪,粪便露天堆放,气味难闻,蝇虫漫天,严重污染空气和地表水源,街坊邻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村民多次向县乡及有关部门反映,处理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蔡店乡下蔡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韦河宽的儿子韦帅好宅基地空闲,位于下蔡店村主街道北偏西,韦帅好的岳父贾站波在此盖简易房4间,从事养殖活动,养殖有牛、猪和鸡,经现场核查,该户属家庭养殖户,共养牛2头,母猪7头,仔猪35头,养鸡12只,存在粪便露天堆放有异味、有苍蝇乱飞现象,且粪便堆积于宅基地对面空地处用于日常土地施肥,周围无水源,平时都是每天清理,因降雨未能及时清理,不存在污染地表水源现象。调阅环保及乡政府信访记录登记表,未发现村民向县乡及有关部门反映的记录。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相关部门动员、鼓励养殖户贾站波将猪和牛分散养殖或者销售,同时责令蔡店乡政府协助其对污染的地方进行灭蝇消毒、净化处理,将污染场地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十、洛阳市新安县D410000201806210033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李屯村东头组,有两家矿厂:桂田矿厂和福安矿厂,占用投诉人的耕地至今没有给投诉人补偿费。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新安县桂田煤业有限公司占用诉求人土地0.8亩,已于2016年5月赔偿各项费用10000元,诉求人对处理意见表示同意,并签字确认。义煤集团洛阳富安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为处理煤渣,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与李村村东头组4户群众签订租地协议,4户人家不包括举报人。后因堆积煤渣被雨水冲刷出现轻微滑坡现象,煤渣、石头等滚落到举报人家育林地内,共计0.14亩。鉴于此种情况,南李村镇村干部参照相邻地块占地标准与其协商补偿事宜,但举报人诉求过高,导致协商无果,并屡次向上级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投诉人诉求过高,长期上访,责成南李村镇政府积极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扎实做细思想工作,化解群众矛盾,按要求做好煤矿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洛阳市汝阳县D410000201806190060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肖庄村邢社坤石料厂,生产中粉尘污染环境,运输车辆经过,道路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刑社坤石料厂位于汝阳县蔡店镇肖庄村,负责人为刑社立。刑社立未经批准在蔡店镇肖庄村村北用钩机间断性采挖玄武岩矿石卖给本村居民垫宅基地和其他工程建设使用。2018年6月12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和蔡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在联合巡查中发现了刑社立的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停止非法采矿行为并恢复耕地。6月20日接举报后现场核查,企业已取缔到位,并完成复垦。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和蔡店镇政府加大对已取缔企业的巡查力度,防止违法行为反弹。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洛阳市偃师市D410000201806130045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缑氏镇顾家屯南边,夜间清运土方,车辆无覆盖,扬尘污染,噪音扰民,运输车没有牌照。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5月8日,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后发现该土场存在私自采土现象,对责任人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土场停产至今。6月14日晚,现场检查时缑氏镇滹沱村顾家屯东沟董海明采土场及顾家屯村南路上,均未发现运土车辆,没有发现采土、卖土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查该区域违法采土、道路运输及环境污染方面的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反弹,并要求缑氏镇政府督促该村定期清扫村南道路、洒水,杜绝扬尘产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洛阳市偃师市X410000201806170024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城关镇新新村四组村民家旁边有一个约三层楼高的土崖,土崖上面有一个养羊场,面积约两三亩,约500只羊,养羊场东南两面与来信人院子相邻,臭气熏天,蚊蝇满院。羊饲料形成扬尘,羊叫声和狗叫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该养羊场存栏肉羊340只,其中成羊290只,羔羊50只。根据相关规定该养殖场未达到规模养殖,存在气味难闻、看门狗叫产生噪声等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对该养羊场实施取缔。目前该养羊场存栏羊已全部销售完毕,场主正在对棚顶进行拆除。

  问责情况:给予包村干部鲍俊峰、新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吕铁军诫勉谈话。

  二十四、洛阳市偃师市D410000201806140029

  反映情况:郑州市巩义市与偃师市交界处回郭镇北边伊洛河,有人在河道内抽砂破坏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巩义市与偃师市交界处回郭镇北边伊洛河段原有抽砂场4处,分别是王窑村西砂场、王窑村东砂场、山化村砂场和台沟村砂场。2018年1月以上4家砂场全部被关停。2018年偃师市将伊洛河山化段确定为禁采区段。2018年春节后,该段河道又出现夜间偷采现象,在省水利厅的协调下,偃师市和巩义市又连续两次对4家采砂场进行了联合打击整治。现场未发现耕地被破坏现象,但前期该区域确实存在夜间偷采砂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5日,该区域内4个抽砂场的5艘抽砂船只已全部被清出河道,弃料已基本平复,两处违章建筑已被拆除,取缔工作已完成。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洛阳市偃师市X410000201806140019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镇沟口头村北部有疑似开矿现象,大面积山体遭到破坏,由于多是晚上进行,没有直接证据。2018年5月4日下午,村民又发现有挖掘机在山上偷挖,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区域在首阳山镇沟口头村北,一个约长10米、宽5米、深3米的损毁斜坡,面积约0.075亩。偃师市国土局在2018年5月4日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域有疑似开矿现象,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奔赴现场制止。后经调查,王某某存在违法开采行为,偃师市国土局5月5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5月30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18年6月15日,偃师市国土局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未发现再有开挖迹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已纠正了违法行为,恢复了地貌,缴纳了罚款。偃师市国土局在该处设立“严禁非法采石”警告标志。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洛阳市洛龙区D410000201806170077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与宜人路交叉口地都国际城,1.西北角废弃污水处理厂没有填埋产生臭气。2.定鼎门街旁边河道有个河渠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该处污水处理厂为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设备已停止运营多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由于为露天设施,雨季有雨水积存,但巡查中未发现有异味。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已多次联合区相关单位对定鼎门街旁边渠进行专项整治:2017年12月洛龙区安排对东干渠进行清淤,并于2018年4月19日、5月22日对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工作。2017年古城快速通道施工时,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古城路污水管网堵塞,上游水位偏高,导致污水通过雨水管网倒灌至该水渠。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定期对该污水处理厂内部环境进行清洁,并用遮阳网覆盖,防止杂物落入。洛龙区政府已经安排蛙人对堵塞情况进行排查,安排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管道改造及疏通清淤工作,并制订了清淤方案,目前已开始进行清淤工作,安排蛙人对现有排污管网进行疏通,计划于7月15日完成清淤工程,彻底解决水体发臭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洛阳市宜阳县X410000201806210022/X410000201806200073

  反映情况:洛阳市宜阳县高村乡北王村有一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在生产黏土砖,烧的是煤,污染空气,严重污染环境,周围农田不能耕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群众多次上访得不到处理,多次向宜阳县环保局打去电话,他们说太忙,车没在家,至今不管。砖厂老板王荣超亲口向群众说砖厂给环保局、土地局送礼60万元,给村支书每年10万元,车辆往返不断,噪音使村民昼夜难眠,灰尘满天,阳光暗淡。群众多次向县纪委反映,县纪委推诿扯皮,实事不办。

  调查核实情况:“北王砖厂”全称为宜阳县长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宜阳县高村镇北王村,有洛阳市发改委和县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批准文件。该公司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但仍属于页岩粉煤灰烧结砖,不是黏土实心砖。煤作为原辅材料符合环评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经监测均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因未按期与省环保部门联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1月以来,县环保局共接到涉及该公司的投诉两起,均依程序进行了办理和回复,不存在不处理信访投诉情况。经县纪委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该企业向县环保局、县国土局、村支书送礼问题不属实。砖厂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存在噪音和扬尘扰民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居民区路段设置运输车辆限行标志和路障,引导运输车辆绕行居民区,减少交通噪音和扬尘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对全县所有建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整改销号,确保建材生产行业依法合规生产。

  问责情况:对高村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对高村镇党委委员贾国辉进行约谈;给予北王村党支部书记张少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八、洛阳市孟津县X410000201806200069/X410000201806200070/X410000201806200072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常袋镇半坡村村民举报常袋镇新兴页岩烧结砖厂严重污染环境问题。1.有关部门审批的是页岩烧结砖,实际生产的黏土实心红砖。2.虽安装有除硫设备,但是时开时停,应付检查。3.长期使用劣质高硫分煤炭,露天堆放,无覆盖,采土时没有采用喷淋设备,产生大量粉尘。4.该企业有30多辆汽车和拖拉机运输,产生大量粉尘和尾气。两年来不断向省市县环保部门举报,却始终得不到满意的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孟津县常袋镇新兴页岩烧结砖厂位于常袋镇半坡村境内,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主要设备为4.6米断面双通道隧道窑2座、破碎机、双轴搅拌机、双级真空挤砖机等。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车辆冲洗装置、烟气脱硫塔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调查,该厂按审批要求规定使用建设用地,现有设施与专业生产页岩砖相匹配,缺乏生产黏土实土砖的晾晒场所,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仍属于页岩烧结砖,不是黏土实心砖;现场未发现有劣质高硫分煤炭,抽检煤矸石全硫含量为0.6%,未超出劣质煤炭硫分最低1.0%的要求;2017年以来,县环保局按照“双随机”要求检查,未发现该砖厂环保设施停运情况,但作业区路面未全部硬化,采土时有喷淋设施,2017年,县环保局对该厂露天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以来,县环保局接到该厂投诉共5起,均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表示满意。2018年无投诉,检查发现有拖拉机等车辆往外运砖,存在车体未覆盖、道路未硬化,易产生扬尘和尾气。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厂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控运输扬尘;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减少道路扬尘;责令县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治理任务;责令常袋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问责情况:无。

  二十九、洛阳市汝阳县X410000201806190053

  反映情况:今年2月,洛阳市汝阳县上店镇汝南村南100米处煤球场院内,新建了一个水泥搅拌站,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白天晚上不停生产,巨大的噪音、扬尘使附近住户根本不敢开窗户,污水更是直接排到河里,我们多次到县里有关部门反映,根本无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被举报的4家企业为和芮商砼、良泽混凝土搅拌站、达弘商砼、亚鑫商砼。这4家混凝土搅拌站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发改委项目备案,但均未申请建设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芮商砼有环评手续,良泽混凝土搅拌站和达弘商砼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亚鑫商砼未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11月对未整改到位的和芮商砼、良泽混凝土搅拌站、亚鑫商砼已采取停水、停电、清除原料等措施。达弘商砼2018年5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针对这4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汝阳县住建局、汝阳县环保局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汝阳县相关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对这4家搅拌站于10日内对超出经营范围的设施设备拆除到位。相关部门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问责情况:对汝阳县住建局局长孙跃伟、汝阳县工信委主任李明召进行约谈;给予汝阳县住建局安监站站长闫全会诫勉谈话;对企业所在地汝阳县陶营镇政府、小店镇政府、城关镇政府、上店镇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三十、洛阳市汝阳县D410000201806200055/D410000201806210027

  反映情况:1.洛阳市汝阳县上店镇有家涌鑫商混站,无环评手续,距离水源地过近污染水源。2.汝阳县柏树乡汝鑫商混站,占用基本农田,南边有家砂场与该商混站是同一个老板,没有任何手续。3.汝阳县小店镇汝阳鑫发商混站,假手续,占用基本农田,该商混站厂区里建了个大型砂场没有任何手续。在该商混站门口东边有家大型水泥制罐厂,没有任何手续,都是同一个老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被举报的汝阳县上店镇涌鑫商混站因位于汝阳县龙泉自来水公司地下饮用水源井二级保护区域内,2017年12月已被依法关闭,目前,正在拆除;汝阳县柏树乡汝鑫商混站所用土地不是基本农田,南边砂场为临时堆放场,正在清除中;汝阳县小店镇汝阳鑫发商混站东水泥制管厂(工商注册名:洛阳赢和建材有限公司)因手续不全,已于2018年4月停产至今。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相关部门督促洛阳涌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依法于2018年8月31日前拆除到位,督促洛阳赢和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设备拆除到位。2018年7月5日前将汝鑫商混站南边临时砂场清除完毕。

  问责情况:对负有监管领导责任的汝阳县人防办副主任张丛杰进行约谈;对企业所在地汝阳县上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孙光昭进行约谈。

  三十一、商丘市民权县X410000201806190068

  反映情况:商丘市民权农场25公里黄河故道申甘林带内有五座烟花爆竹爆炸危险品仓库,一旦发生爆炸,引发森林大火,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生态环境灾难。

  调查核实情况:

  (一)举报内容所称“商丘市民权农场25公里黄河故道申甘林带内有5座烟花爆竹爆炸危险品仓库”事项。

  民权县5座烟花爆竹仓库分别为民权县顺发烟花爆竹仓库2座、民权县荣盛烟花爆竹仓库2座、民权县鑫发烟花爆竹仓库1座,对其现场进行核查并对安全生产经营的证件、资料进行查阅,民权县3家烟花爆竹公司行业手续齐全,民权县荣盛、鑫发、顺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均有上级部门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经调查核实,该部分举报内容属实。

  (二)举报内容所称“一旦发生爆炸,引发森林大火,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生态环境灾难”事项。

  为严格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储行为,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安监部门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核查,该3家烟花爆竹公司均符合要求。

  经核查,民权县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处理及整改情况:

  接件后,民权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安监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要求上述5座烟花爆竹仓库守护员做好仓库的产品出入记录,进一步加强高温、潮湿、汛期、雷电情况下的巡查并做好记录;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一年不得低于两次进行事故演练,并要求企业安全负责人加强对企业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二、商丘市夏邑县D410000201806200093

  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国强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严重,已经投诉20天还没有公示结果,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此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与D410000201806020044等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同一地点、同一事件,属重复举报。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第23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三十三、永城市顺和镇X410000201806200037/D410000201806210029(*)

  反映情况:商丘市永城市顺和镇东西街交会处,郭也坑里面被乡政府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源,距离居民住宅区较近;已经邮寄信件。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举报件的内容部分属实。郭也坑系顺和镇东街村和西街村交界处废旧坑塘,近几年由于一直干涸无水,坑底大部分地块已经有群众种植庄稼。坑塘东侧堆放有约70立方米的生活垃圾,有异味散发;垃圾堆东南侧约50米有村民居住。群众举报的垃圾堆放,臭气熏天情况属实。

  永城市环境监测站对坑塘周边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点位及监测结果详见监测方案、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垃圾堆放处周边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的浓度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34-2017)表1III类水质要求。群众反映的“污染地下水源”情况不属实。

  在垃圾清运过程中,永城市环保部门全程检查并录像,未发现有医疗垃圾。群众举报的倾倒医疗垃圾的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运整改。永城市人民政府责成顺和镇立即处置垃圾堆放问题。截至6月22日零时,坑内垃圾已清运完毕。清运结束后,顺和镇及时封闭坑塘四周,对坑底实施复耕。同时,竖立警示牌2个,2辆宣传车巡回宣传,严禁倾倒垃圾行为再次出现。二是顺和镇政府投资100余万元,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购置垃圾运输车2辆、小型保洁车120辆、洒水车1辆用于镇域保洁工作,全镇配置垃圾桶1000余个,配备保洁员158人,建立健全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并得到无害化处理。三是永城市投资3000万元开展全域保洁,并引进协鑫集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2018年10月建成投运。项目投运后,可有效处理、利用全市生活垃圾,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将得到根治。

  问责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三十四、郑州市新密市D410000201806070134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青屏办事处于家岗村一队,一家无名塑料加工点,清洗塑料瓶过程中,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村内。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塑料加工点工商注册名称为新密市青屏子敏废旧物资回收站,位于新密市青屏办事处于家岗一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刘子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3MA40N5MC1W。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主要从事废塑料、废饮料瓶回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9日,郑州市环保局、新密市青屏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新密市青屏子敏废旧物资回收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回收站已被清除。

  2018年5月18日,新密市青屏办事处网格长张水旺在网格排查时发现了该废旧物资回收站,存在塑料瓶清洗现象,清洗后废水用于院里喷洒使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5月20日,新密市青屏办事处已将该废旧物资回收站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新密市青屏办事处党工委对嵩阳路社区三级网格长张水旺进行通报批评。

  三十五、郑州市城管委D410000201806090003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西三环交叉口立交桥上车流量大、鸣笛噪音大,投诉人希望加装隔音板。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中原西路西三环立交桥2001年年底建成通车,建成后由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管理,该桥建成后无隔音设施。2013年年底西三环快速路工程建设高架部分与该立交进行了连接,新建部分安装了隔音设施。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道桥科科长胡劲松进行了现场调查,中原西路西三环立交桥新桥部分已设置了隔音板。中原路西三环周边小区大多为2012年后新建小区,仅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家属楼建设年代较早。老桥部分路口范围南北约400米未设置隔音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以上情况,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将积极与有关单位对接,一是协调环保噪声监测部门对噪声进行检测,二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设置隔音板,确定设置方案,三是根据方案报郑州市发改委立项,而后按程序进行招标、安装等工作。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六、郑州高新区D410000201806110056/D410000201806120025/D410000201806120041/D410000201806120046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药厂街与石楠路交叉口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1.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2.环保督察组来的这段时间,附近的企业都是夜间偷排。6月10日晚上小区附近有刺鼻的臭味,不清楚是哪个企业偷排。3.中石化润滑油加工厂要在碧桃路与化工路建设,该厂环评报告是违规的。

  调查核实情况: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第14批第52条公开,属重复举报,不再重复公示。

  三十七、安阳市滑县X410000201806130011

  反映情况:反映“安阳市滑县王庄镇董村东头有一个粉碎石头的厂,天天晚上粉碎石头,噪音太大。拉石头车、拉石子车造成道路扬尘,碎石子沿路抛撒。”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石料厂名为滑县益民建材厂,位于滑县王庄镇董村东头(占用的是王庄镇邢行村的土地),法人代表:吴新磊。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2月22日通过审批,文号:滑环审〔2017〕14号,2018年1月3日通过自主验收专家评审。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铲车;主要生产工艺:石块(青石)—破碎—筛选—破碎—筛选—成品。该厂破碎机安装在地面以下,并按照要求对振动筛进行了封闭。根据滑县电业管理公司王庄供电所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厂2018年4月、5月、6月没有用电量,可以判断该厂近几个月没有生产。依据该厂自主验收时的检测报告,该厂正常生产时噪音是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信访人反映该厂天天晚上粉碎石头,噪音太大的情况不属实。

  拉石头车、拉石子车造成道路扬尘,碎石子沿路抛撒。滑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对该县主要道路进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严查超限超载、抛撒漏等违法行为及道路扬尘问题。滑县交通运输局在执法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拉石头车、拉石子车造成道路扬尘、碎石子沿路抛撒的问题,另外信访人所反映的石料厂近几个月都处于停产状态。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滑县交通运输局调查证明附后。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该厂近几个月都处于停产状态,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所以不予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八、安阳市汤阴县D410000201806190042

  反映情况: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浚县跟汤阴县交界处,一个停车场里面的化工厂地下埋着两个气罐生产燃料,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举报内容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D410000201806180013号信访举报件反映内容一样,为重复举报件。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第37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三十九、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190029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韩家寨村有家养牛场(150头),气味难闻,粪便乱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排查,安丰乡韩家寨村养牛户28户,养牛356头,其中数量最多的1户47头,其他养牛户均在1头至46头不等,属于养殖专业户或家庭散养户,未发现有150头规模养牛场。部分养牛户粪便露天存放、粪便乱排,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安丰乡政府监督该村所有养牛户清理场区内外粪污,石灰消毒除味,消除污染。该村养牛户已于6月23日下午整改到位。

  2.监督该村11家规模在10头以上养牛专业户,在7月20日前按照防雨、防渗、防溢的“三防”要求,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存储设施,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及时还田利用。对于1头至2头庭院养殖的散养户,要求粪污日产日清,还田利用,消除异味。

  3.进一步强化辖区养殖场户的粪污治理工作。对全区范围内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求所有养殖场户定期清理粪污、消除异味,并根据不同规模要求,建设相应粪污贮存设施,经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

  问责情况:1.对韩家寨村包村干部张军峰予以诫勉谈话。

  2.对韩家寨村网格员韩福生予以扣除3个月工资处罚。

  四十、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190090

  反映情况:位于殷都区许家沟乡西子针村的安阳中联水泥公司距离村民住宅很近,噪声扰民,粉尘污染,希望督察组能实地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公司距离居民住宅很近的问题属实。该公司根据环评批复和数据监测结果,对噪声扰民问题在建设时同步解决。2011年4月,对涉及的93户群众全部协议搬迁。

  2.反映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采取了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隔音墙、消音器等降噪措施。2016年以来,第三方的噪声监测结果均不超标。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安阳中联水泥公司噪声扰民问题的信访件后,安阳县环境监测站于6月5日凌晨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

  3.反映粉尘污染问题不属实。2017年,该公司按照安阳市重点行业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要求,完成环保升级改造,并取得排污许可证。2018年6月10日,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粉尘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该公司2016年以来的在线监控数据均未超标。

  问责情况:无。

  四十一、安阳市林州市X410000201806190007

  反映情况:林州市横水镇涧西村西头,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安林商城没有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证及环评,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施工期间没有防尘设施、没有安全设施,3栋楼正在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安林商贸城位于林州市横水镇涧西村村北约200米,新建工地位于安林商贸城东南,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6月2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已经建成总长约40米、高2米的四面砖墙,未办理任何规划建设手续,属违章建筑,并且存在物料未完全覆盖等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林州市相关部门于6月20日对该工地违章建筑进行了全部拆除,并对拆除物料进行了全覆盖。

  问责情况:1.对横水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常海宝进行约谈。2.给予横水镇涧西村党支部书记纪卫东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二、安阳市林州市X410000201806190021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县城北3公里处安阳顺达铝制品厂,无环评、无排污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排污近20年,污染地下水,污染河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安阳市顺达铝制品厂环保手续齐全,不锈钢制品工段、铝制品工段均按照环评要求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废水为铝制品清洗工序废水,废水通过隔油池隔油、8个沉淀池沉淀中和后,再经pH测定仪测定,测定结果为中性后排放。6月19日、22日,林州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夏收原因,该企业工人放假,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22日,林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内地下机井、该企业东北纪家庄村两户村民自备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机井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水质标准。下一步,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林州市将第一时间对其外排废水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无。

  四十三、安阳市林州市D410000201806190069

  反映情况:林州市河顺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有一个养猪场,粪便污水随意排放造成地下水污染。周围村的养殖场都已关停,官庄村的为什么不关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顺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郭贵成有一个养猪场,位于村南,存栏400余头,属禁养区。去年建成化粪池、储粪场、雨水分流等粪便收集处理设施,检查时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决定对郭贵成的养猪场进行关闭、取缔。截至6月23日,该养猪场的所有猪已全部转移出售,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1.对河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牛振华进行约谈。2.给予官庄村党支部书记郭贵成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四、安阳市林州市D410000201806200002

  反映情况:林州市东姚镇东姚村19组,养殖场距离诉求人住宅只有1米,蚊蝇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东姚村韩家庄自然村养殖场有6个,其中,养猪场5个、存栏265头,养羊场1个、存栏130头,均属禁养区,存在蚊蝇多、气味难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决定对6家养殖场进行关闭、取缔,确保今年7月25日前全部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1.对东姚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方海峰进行约谈。2.给予东姚村党支部书记苗才生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五、安阳市林州市X410000201806190037

  反映情况:林州市横水镇涧西村西头,正在建筑施工的安林商城没有规划、没有审批、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环评,施工期间,没防尘设施、没安全设施,总之什么都没有,三栋楼正在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安林商城位于林州市横水镇涧西村村北约200米处,新建工地位于安林商贸城东南,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已建成总长约40米、高2米的四面砖墙,未办理任何规划建设手续,属违章建筑,存在物料未完全覆盖等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9日,林州市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公示第二十批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90007的转办信访件,已于6月20日对该工地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并对拆除物料进行了全部覆盖。

  问责情况:1.对横水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常海宝进行约谈。2.给予横水镇涧西村党支部书记纪卫东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六、安阳市林州市D410000201806190054(*)

  反映情况:林州市茶店镇郝家窑村西边,有20多个养猪场,紧邻湘河。养猪场的化粪池建在河道内,化粪池未按标准建设,四周和底部都未硬化,粪便废水渗入湘河内,污染饮用水。村民要求化验的时候,村干部拿一瓶矿泉水去化验。因为现在检查严格,村干部让养殖户每天把粪便拉到金环沟,下雨天粪便、废水还是流入湘河。村内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茶店镇郝家窑村共有畜禽养殖场17个,集中在村西湘河南岸,属于禁养区,存在村内苍蝇较多及臭味污染问题。在2016年的畜禽养殖整治中,茶店镇铺设管网将17个养殖场的粪便集中收集到湘河河道南侧的化粪池(该化粪池为2012年修建的沼气池配套设施,用砖、石头、水泥修建,未做严格的防渗处理)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之后运到农田施肥还田,其中大部分运到金环沟(该村西南约1000米,有土地320亩,主要种植核桃等果树)。经现场查看,下雨天,还田后的粪便不会流入湘河。2015年6月,该村村委会为了解地下机井饮用水水质情况,曾用矿泉水瓶盛装机井水水样送检(因容器不规范,未受理后改为玻璃瓶盛装送检),不存在送检矿泉水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决定在8月20日之前,对郝家窑村的17个养殖场取缔、关闭到位并拆除河道内的化粪池。6月23日,林州市环境监测站对郝家窑村地下饮用机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问责情况:1.对茶店镇综治办副主任元威进行约谈。2.给予茶店镇郝家窑村党支部书记郝玉昌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七、安阳市龙安区X410000201806200003

  反映情况: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炼铅和制酸为主的私营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烟囱冒浓烟,气味刺鼻,厂区西北角地下深埋大量从高炉分解出的类似白灰膏的有害污染物,曾向环保部门多次投诉,最后不了了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烟囱冒浓烟,气味刺鼻”问题,经查,烟囱排放烟气的颜色为白色,未发现信访人说的烟囱冒浓烟,气味刺鼻现象。2018年6月21日至22日,龙安区环保局委托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达标。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厂区西北角地下深埋大量高炉里分解出的类似白灰膏的有害污染物,曾向环保部门多次投诉,最后不了了之”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从高炉分解出的类似白灰膏的物质,是在冶炼过程中烟化炉产生的白色含锌烟尘,实际为次氧化锌,含锌60%左右,作为提取锌的产品原料使用,部分作为脱硫剂使用,产生的白色膏状亚硫酸锌作为产品原料使用,没有外排现象。2018年6月21日,龙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西北角4个地点取样,根据不同点位、不同深度、不同土层共取21个样本,委托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化验。

  处理及整改情况:土壤取样检测化验目前正处于样本检测中,待检测化验结果出来后视情节对该公司依法依规处理。龙安区委、区政府责成龙安区环保局、马投涧镇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环保监管,严格执法。

  问责情况:无。

  四十八、鹤壁市浚县D410000201806220030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垃圾填埋场。环评作假,村民受到恐吓不让耕种基本农田,村民环评报告都是代签。县环保局调查,没有去找被恐吓的人,直接把回复结果登报。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要建的浚县迎阳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浚县迎阳铺村东南1.1公里处,占地242亩,设计日处理320吨生活垃圾,设计库容166.73万立方米。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善堂镇西朱村、中朱村、东朱村、迎阳铺村四个村庄。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非耕地,已办理了环评、土地预审等手续,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建设用地由当地村民正常耕种。2.2014年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第一次环评,公众参与。经鹤壁市环保局调查,公众参与环节存在个别代签现象,已责令重新开展。3.经调查,善堂镇派出所接到举报,反映信访人在村内挂宣传条幅、放电影等,以不当形式宣传迎阳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是高污染项目,善堂镇派出所依法对信访当事人进行了训诫。6月26日,浚县联合调查组到善堂镇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当时询问笔录及视频资料,未发现恐吓情况。4.联合调查组积极与信访人沟通,经电话联系,信访人拒绝和调查组见面,电话中也未表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浚县主管环保副县长牵头,成员由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及善堂镇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全力做好垃圾处理场信访问题核查与群众思想工作。二是迅速与村两委干部及信访人见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根据客观事实,及时为信访人答疑解惑,坚决不能出现言语过激行为。三是对垃圾处理场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在各项程序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完毕之前,不能进地。四是由浚县城管局局长脱离机关工作,于2018年5月2日带队进驻善堂镇,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公众参与调查,目前善堂镇中西朱村、中朱村、东朱村的公众参与工作已完成,善堂镇迎阳铺村的公众参与工作正在进行。五是对全县公共事业项目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梳理排查,确保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满足群众合法诉求。

  问责情况:无。

  四十九、济源市X410000201806200020(*)

  反映情况:河南巨力钢丝绳制造有限公司不顾及职工健康,中间工序和小拉车间的拉丝金属粉尘污染、噪声超标。

  调查核实情况:6月22日至25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设立职业健康部,配备了2名职业卫生健康监督员;制定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了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针对拉丝工段相对容易产生粉尘的实际,公司已在1台拉丝机上加装了布袋式除尘器,同时已经安排对除尘器进行进一步考察选型,预计1个月左右时间,所有拉丝机将全部安装除尘器。由第三方管理咨询单位出具的《河南巨力钢丝绳制造有限公司拉丝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拉丝车间的粉尘和噪声两项均不超标。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我市将严格对照标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

  问责情况:无。

  五十、济源市X410000201806200060(*)

  反映情况:济源市思礼镇城岸村南的几家选矿厂离村太近,没有合法的土地手续,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调查核实情况:6月22日至27日,市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几家选矿厂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这几家选矿企业分别是,百诺矿业有限公司、大地环保废物处理厂、全升再生资源加工厂、信营选矿厂,现场检查时4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且企业集水池水样超标,至今未完善用地手续。其中,百诺矿业至信营选矿厂门口路面泥泞、扬尘污染明显。现场检查还发现,大地环保废物处理厂的堆场未采取防流失和防渗漏措施,物料棚未全部密闭,物料覆盖不完全,设备及地面明显有积尘,未采取严密围挡及洒水等措施。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百诺矿业有限公司和大地环保废物处理厂的污染物超标问题,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同时责令4家企业限期进行污染治理、物料堆放整改和运输线路整治。对4家企业的违法占地问题,市国土资源局也已立案查处。4家企业已递交整改方案,开始整改。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强化企业的污染管控,督促企业高标准建设环保设施,落实整治任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问责情况:无。

  五十一、济源市D410000201806200089

  反映情况: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养鸡场的活鸡被清理取缔后,养殖设备能否得到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6月23日,市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养鸡场为2017年我市禁养区需取缔的对象,是省政府2017年确定的十大民生涉牧项目涉及我市11家需要关停的养殖场之一,并最终通过省市两级验收。根据规定,2017年我市禁养区进行取缔后对养殖户的畜禽活口给予补偿,设备不在补偿范围之内。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将举一反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无。

  五十二、济源市X410000201806210047/X410000201806210048

  经查,该举报属实。举报内容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X410000201806170027和X410000201806170034号信访举报件反映内容实质一样,为重复举报件。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第87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五十三、濮阳市范县D410000201806180011

  反映情况:濮阳市范县辛庄镇盆窑村,基本农田里的土被村支书王建设拉走卖钱,现在种不成庄稼。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材料所述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归属辛庄镇盆窑村,村党支部书记为王建设,其反映的地块位于辛庄镇盆窑村南,属于辛庄镇盆窑村集体土地,是村民王丙锁、王建彬和贾庆彪的承包土地。该地块是因土地高低不平,无法种植农作物而进行土地平整行为,辛庄镇政府已授权盆窑村进行土地平整,与村支书王建设本人无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取土卖钱或其他不正当金钱交易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范县国土局已函告辛庄镇人民政府,督促其马上整改恢复耕种。目前,平整后的土地已进行了农作物耕种。

  问责情况:无。

  五十四、濮阳市清丰县D410000201806180028(*)

  反映情况:濮阳市清丰县柳格镇夏固村,清丰县南环路不到1公里的天一建材,距离柳格镇夏固村800米,生产中粉尘污染,影响夏固村居民生活。2017年清丰县政府下文取缔,现在依然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濮阳市天一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清丰县柳格镇老106国道东后士子元村西,法定代表人袁振普,该项目为年产40万吨混凝土项目。2018年6月19日,清丰县柳格镇政府和清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16年11月该公司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政府网站上备案公示,并制订了抑尘方案,不存在2017年清丰县政府下文取缔情况。该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委托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颗粒物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6月21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检测分析结果与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正常范围,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检查情况,清丰县柳格镇政府和清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抑尘方案并落实到位,确保达标排放,最大程度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五十五、濮阳市台前县X41000020180617003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台前县孙口镇曹家村村民曹智建在村内有一个熔化铝制造电机外壳的作坊,噪音大,气味难闻,2016年环保部门已将其拆除,一个月后安装好重新生产至今,前几天政府通知他又停产,希望问题得到长期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材料所述问题属实。

  举报件中所述作坊实为台前县齐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6年台前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以焦炭为原料的熔炼设备,立即拆除该设备。2017年4月,依据《台前县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小散乱污”企业名单的通知》,台前县齐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列入整改完善类企业。台前县齐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台前县齐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电机外壳100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装中频感应电炉熔炼设备,配套安装静电袋式除尘装置对熔炼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该公司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位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值。2018年6月3日台前县环境监察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熔炼设备,将中频感应电炉改为以焦炭为燃料的熔炼设备,由于焦炭燃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而该公司只建有除尘设施,未建脱硫脱硝设施,故造成周围有难闻气味且不能达标排放;抛丸机原安装在精品加工车间东北角30㎡左右的全密闭车间,用于衰减噪声,但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拆除该全密闭车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台前县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责令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产品,消除影响。台前县政府责成孙口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台前县齐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6月21日,孙口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将该企业全面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五十六、新乡市原阳县D410000201806200065

  反映情况:原阳县桑园桥殷寨加油站310省道路两边,有多家养猪场,原阳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养殖问题弄虚作假,不取缔这些养猪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案件举报部分属实。“新乡市原阳县桑园桥殷寨加油站310省道路两边,有多家养猪场”情况属实。“原阳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养殖问题弄虚作假,不取缔这些养猪场”情况不属实。2018年6月22日,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督办通知后,原阳县环保局、农林畜牧局、路寨乡人民政府针对举报内容,对310省道桑园桥殷寨加油站路段两侧进行现场排查。经排查,新乡市原阳县310省道桑园桥至殷寨加油站路段两侧共涉及养殖场10家,分别是:河底铺村的别九胜养猪场、杨书良养猪场、张战勇养猪场、王新文养猪场、王文超养鸡场、张合杰养猪场、别五旺养猪场、堵国安养猪场、苏庄村的苏金庆养猪场、花王村的王振献养猪场。根据《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原政办〔2016〕116号)文件之规定,“省道310、311公路两侧500米区域内”属于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畜禽养殖限养区内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治理,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设备、防雨防渗漏粪便储存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不按要求在限养区从事畜牧养殖的,由县环保局给予责令整改或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搬迁或与环保部门结合上报上一级政府启动关闭程序”。上述10家养殖场均在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内,其中6家因行情问题不再从事养殖,已自行拆除,剩余4家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不属于取缔范畴。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0日,路寨乡人民政府已对310省道两侧6家正在经营的养殖场逐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停止经营的,引导其拆除。截至2018年6月25日,已拆除6家养猪场,分别是:河底铺村别五旺养猪场、别九胜养猪场、王新文养猪场、张占勇养猪场以及花王村王振献养猪场已经全部拆除,河底铺村杨书良养猪场已经拆除猪舍内部设施,不具备饲养条件,房屋准备种植蘑菇使用。剩余4家养殖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分别是花王村王文超养鸡场、河底铺村张合杰养猪场、河底铺村堵国安养猪场、苏庄村苏金庆养猪场。关于“原阳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养殖问题弄虚作假”问题原阳县纪委已立案,目前正在调查。

  问责情况:无。

  五十七、新乡市市辖区D410000201806210039

  反映情况:新乡市共产主义渠环宇桥和共产主义桥之间的河段多年无人清理,垃圾乱倒。新乡卫河上游南高村橡皮坝上游垃圾遍地,水质发臭多年无人清理。来检查时当地政府弄虚作假,假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1.共产主义渠环宇桥和共产主义桥之间的河段桥头路口有垃圾乱倒现象属实,卫河高村橡皮坝上游漂浮物主要为浮萍和零星垃圾的混合物,水质发臭现象存在,卫河、共产主义渠多年未清淤。2.“来检查时当地政府弄虚作假、假整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加快推进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2.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责成流域内辖区政府研究建立加强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管河、护河、治河的职责;河道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按照有关程序加以整改,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问责情况:对郭磊志、刘永巨、李金岭、张红付、吕福喜、李跃全、段德强等7名村干部进行约谈。

  五十八、新乡市延津县X410000201806210012

  反映情况:新乡市延津县胙城乡袁庄村村南,太平洋公司施工的平原路东延工程,没有防尘设施,不做土面防尘网覆盖,扬尘满天飞,污染空气,污染农作物,一到起风天尘土飞扬。给县市两级环保部门打电话,一直得不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该工地建筑渣土未全面覆盖,部分黄土裸露。

  处理及整改情况:工地已覆盖到位,围挡到位;6月27日,县扬尘办成员单位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建设工地处以1万元罚款,现施工单位已缴纳罚款。

  问责情况:无。

  五十九、新乡市红旗区X410000201806170052

  反映情况:沿河南科技学院南墙外排污沟没有封闭,南至红旗区洪门村,北至行政区,粪便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排污沟的问题严重。沿河南科技学院南外墙排污沟两侧红旗区洪门村5个居民小区、河南科技学院、华北石油局茅五普查大队办公区家居区30000多人卫生间粪便及生活用水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排污沟,2米宽的排污沟每天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此处问题涉及排水沟渠共1134米,排水渠承担了周边雨水、附近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华北石油局、科技学院、洪翔社区)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污任务,因没有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污水积存,形成了污水河。此前当地每年进行两次河内清淤及河内垃圾治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红旗区已与华北石油局交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目前,已完成工程招标,签订施工合同,进入施工阶段,工期120天,工程造价800万,总工期120天,从2018年5月至8月底完工。

  问责情况:无。

  六十、新乡市封丘县D410000201806150059/D410000201806160006/D410000201806180020/D410000201806180039/D410000201806190007

  反映情况:新乡市封丘县应举镇南邢庄村,一家煤球厂距离居民区很近,生产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封丘县应举镇南邢庄村,一家煤球厂距离居民区很近”的问题,情况属实。2017年10月该企业向封丘县环保局报送了《封丘县东坡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年产洁净型煤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附封丘县环境保护局针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封环罚决字〔2017〕第045号),《封丘县东坡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年产洁净型煤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实际情况为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有2户居民,均位于该型煤配送中心办公区隔路北侧,鉴于该型煤配送中心为封丘县科工信委确定的封丘县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六家中的其中一家,属于减少民用散煤使用民生工程,封丘县环保局于2017年11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封环表审(〔2017〕30号)。2.关于“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的问题。反映问题与调查情况有出入。6月18日经封丘县环保局委托长垣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型煤配送中心的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的监测报告(WT-2018-015),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3.关于“粉尘污染”问题。反映问题与调查情况有出入。该型煤配送中心粉尘治理措施为原料堆放、装卸粉尘均采取封闭厂房和喷淋抑尘措施,厂区院内设置有移动式雾炮机降尘设施,进出车辆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4.关于“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处理”的问题。反映问题与调查情况有出入。经调查核实法制信访工作人员和12369举报热线工作人员,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处理”一事。

  处理及整改情况:1.2018年6月18日,封丘县环保局对《封丘县东坡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年产洁净型煤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封环表审〔2017〕30号)予以撤销;2.对封丘县环境保护局开发股审批人员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3.责令该仓储配送中心停止生产,6月29日前将厂内设备全部拆除到位,原料全部清除。目前该厂设备、原料正在清理中。

  问责情况:对封丘县环保局开发股审批人员范汪宏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

  六十一、新乡市新乡县X410000201806110017(*)

  反映情况:新乡县刘庄企业为了逃避环保监管,将高污染有害废水用于厂区地面直接灌溉,采取渗透蒸发的办法解决无法处理的有害废水。致使高污染有害废水直接渗透地下,严重污染了周边群众的饮用水,残害了周边村庄群众生命,特别是刘庄下游死于绝症群众更多。全县企业污水根本不治理,每年到黄委会购买几千万元水费,采取稀释办法直接排入孟姜女河中。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新乡县刘庄企业为河南华星药厂,该公司配套建设有6万吨/日污水处理站,安装有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目前该公司生产正常,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华星药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放,查阅废水排放在线数据显示2018年5月1日至6月14日无超标数据,检查中未发现将废水用于地面灌溉的环境违法行为。2.(1)2018年新乡县废水国家、省、市控重点排水企业17家,均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全部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国家、省、市监控平台联网,不存在污水不治理问题;(2)孟姜女河属于卫河支流,为纳污河流,河道内排放的全部是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无天然径流。为改善河道水质,恢复河道生态功能,根据《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年)要求,新乡县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引黄河水进入孟姜女河,以改善卫河新乡段河流环境质量,确保下游河流水质达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六十二、焦作市博爱县沁阳市D410000201806190084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大辛庄村支部书记在丹河东岸挖沙取石,旁边的林地遭到毁坏,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村支书从中获取暴利,现在每天晚上还在挖沙卖沙。

  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该举报件,我市立即安排博爱县、沁阳市进行核查。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博爱县调查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6月21日上午9时,县水利局和许良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

  该举报件反映“大新庄村支部书记在丹河东岸挖沙取石”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人员沿丹河东岸徒步调查,许良镇境内丹河河道无挖沙取石现象,在丹河东岸许良镇大新庄村辖区河段内堆放有一堆砂砾石。经查,大新庄村村民闪高良曾在这里经营石料厂,该石料厂于2016年6月按照焦作市北山治理要求已经关闭。该堆砂砾是原石料厂拆除了加工设备和厂房后遗留下来的。砂石堆长约4米,高约2米,宽约5米共约40立方米。接到市里交办案件后,6月28日闪高良自行对该砂石堆进行平整,恢复河滩原貌。反映大新庄村支部书记赵长礼在丹河东岸挖沙取石情况不存在。

  该举报件反映“旁边的林地遭到毁坏、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情况”。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人员沿丹河东岸徒步调查,许良镇境内丹河东岸属于荒滩,没有林地,林地遭到毁坏、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情况不存在。

  该举报件反映“村支书从中获取暴利,现在每天晚上还在挖沙卖沙”。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人员沿丹河东岸徒步调查,许良镇境内河道无挖沙取石现象,村支书从中获取暴利、现在每天晚上还在挖沙卖沙情况不存在。

  (二)沁阳市调查情况: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6月26日,沁阳市国土局、林业局和水利局到该市境内与博爱县许良镇大新庄村一河之隔的山王庄镇陈庄村对该段丹河进行详细勘察。陈庄村在丹河西岸,大新庄村在丹河东岸,该段丹河东岸绝大多数地方属于博爱县大新庄村,约有4块土地共计55亩左右属于沁阳市陈庄村集体土地。丹河陈庄村段河堤外有堆砂痕迹,砂堆上已长满青草。经查,2016年博爱大辛庄村民丁小军与陈庄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承包陈庄村滩地,拟建鱼塘,2016年开挖,后被沁阳市国土部门发现并立案调查,2017年7月沁阳市国土部门对丁小军进行了处罚,罚款33075元,处理后至今未再开挖鱼坑,现场堆砂属于开挖时的弃渣。除此之外,未在丹河东岸陈庄村段河道发现有新的“河道内挖沙、岸上取石、毁坏林地”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焦作市将进一步加大丹河巡河频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采砂行为由水利和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问责情况:无。

  六十三、焦作市博爱县D410000201806200110

  反映情况:1.吕店村北有家四达铸造厂现在改名为博爱县民强机械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环评的情况下私自添加电炉,把已经取缔的3家铸造厂归到自己的厂里,每天夜间12点—早上7点生产,噪音。粉尘大。距离居民区过近。

  2.许良镇狄林村新河沿路西,博爱县狄林永合铸件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过近,在没有取得环评的情况下私自添加电炉,目前停产状态,7月1号后生产。

  3.许良镇狄林村大山幼儿园北隔壁,有家无名小厂,非法刷油漆,没有任何设备,目前停产状态,7月1号后生产。

  4.许良镇18家铸钢厂每天夜间生产,任何防尘措施也没有。有检查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

  2018年6月21日,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信访举报件交办单中的焦作市四达衡器厂、博爱县民强机械加工厂、博爱县狄林永和铸件加工厂,举报所称的大山幼儿园北隔壁有家无名小厂(实际名称为焦作市衡器厂),均在许良镇辖区,上述企业2016年均参加了环保清改工作,经环保整改到位后,通过博爱县清改领导小组同意备案。许良镇18家铸钢厂实为15家,其中14家企业2016年均参加了环保清改工作,经环保整改到位后,通过博爱县清改领导小组同意备案,1家企业经环评审批。

  (一)该举报件反映“吕店村北有家四达铸造厂现在改名为博爱县民强机械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环评的情况下私自添加电炉,把已经取缔的3家铸造厂归到自己的厂里,每天夜间12点至早7点生产,噪音、粉尘大。距离居民区过近”。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焦作市四达铸造厂和博爱县民强机械加工厂在一个院内分两个生产厂区,焦作市四达衡器厂,主要生产设备冲天炉已拆除,保留部分生产设备(成型车间、抛丸机),该企业已不再生产。

  博爱县民强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设备为4台中频炉(2用2备)加装有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后附监测报告单)。检查中未发现私自添加中频炉现象,没有将取缔的3家铸造厂归到该厂的情况。

  企业夜间生产是因电力部门实行分时电价,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晚12点至早7点生产(后附相关文件)。

  现场测量卫生防护距离,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东100米、南100米、西350米、北10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经现场监测,企业噪声满足环保要求(后附监测报告)。

  (二)该举报件反映“许良镇狄林村新河沿路西,博爱县狄林永合铸件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过近,在没有取得环评的情况下私自添加电炉,目前停产状态,7月1号后生产”。经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1.博爱县狄林永合铸件加工厂,主要设备为3台1吨中频炉,加装有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后附监测报告单),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私自添加中频炉情况。

  2.现场测量卫生防护距离,焦作市博爱县狄林永合铸件加工厂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东200米、南500米、西200米、北71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该举报件反映“许良镇狄林村大山幼儿园北隔壁,有家无名小厂,非法刷油漆,没有任何设备,目前停产状态,7月1号后生产”。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博爱县许良镇狄林村大山幼儿园北隔壁无名小厂为焦作市衡器厂,于2016年参加环保清改工作,已通过环保备案。

  2.该企业喷漆房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排放。2017年7月该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深度治理,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基础上增加了UV光氧催化设备,尾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后附监测报告)。因生产厂区老旧,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产,对厂区、生产车间进行提升改造。

  (四)该举报件反映“许良镇18家铸钢厂每天夜间生产,任何防尘措施也没有。有检查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1.举报称许良镇18家铸钢厂每天夜间生产。经查,实际共有铸钢厂15家,其中14家企业均参加了环保清改工作,经环保整改到位后,通过县清改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因电力部门采取的是分时电价,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晚12点至早7点生产。

  另1家企业为焦作市德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房村厂区),于2014年12月由焦作市环保局以焦环审〔2015〕25号予以审批,于2016年8月通过验收。

  2.举报称“任何防尘措施也没有”。经查,博爱县许良镇15家铸钢厂均有环保治理设施,中频炉治理设施为集气罩+袋式除尘器、集气罩+水喷淋除尘+袋式除尘器。水喷淋除尘废水和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有检查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经查,博爱县许良镇现有15家铸钢厂的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有检查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的情况。

  4.博爱县许良镇15家铸钢厂名单:

  焦作市德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许良村厂区)焦作市德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房村厂区)博爱县金丰铸件厂博爱县金业铸造厂

  博爱县鑫亿鑫铸造厂

  博爱县鼎城机械制造厂

  博爱县民强机械有限公司博爱县鑫豪铸钢有限公司博爱县鹏华铸钢厂(一厂)博爱县鹏华铸钢厂(二厂)博爱县存金铸业有限公司博爱县鑫茂铸钢厂博爱县纬五铸钢厂

  博爱县东城球墨铸造厂

  博爱县狄林永和铸件加工厂

  其中,博爱县鼎城机械制造厂因近期升级改造自行停产,无法监测。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博爱县环保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和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责任编辑: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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