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7日公布安全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3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97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安全帽产品。依据GB2811-2007《安全帽》、GB/T2812-2006《安全帽测试方法》标准的要求,对安全帽产品的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磁县腾达劳保制品有限公司、徐州日月星塑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洪宇劳动防护用品厂、合肥永安唯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荣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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